本标准规定了高原铁路机车用旋转电机的要求、试验、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海拔为1000m以上5100以下环境条件下的铁路机车用旋转电机,其他在高海拔地区使用的旋转电机也可参照使用。本标准不适用于电力电子变流器供电的交流电动机和测速发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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