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23.020.30 J 74 DB13 河北省 地方标准 DB 13/T 2378 2016 代替 DB13/T 1697-2013 代替 DB 13/T1697 2013 焊接绝热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Periodic Inspection and Evaluation of Welded 2016 - 08 - 15 发布 2016 - 10 - 01 实施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13/T 2378 2016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与定义 . 1 4 检验机构 . 2 5 检验安全 . 2 6 工业气瓶定期检验
2、. 3 7 车用气瓶定期检验 . 7 8 抽真空及维修后检测 10 9 检验结论及后续工作 10 10 信息化管理工作 . 10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气瓶外壳凹陷尺寸的测量方法 12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 气瓶定期检验记录(示样) 14 附录 C(资料性附录) 工业焊接绝热气瓶定期检验报告 16 附录 D(资料性附录) 车用液化天然气焊接绝热气瓶定期检验报告 20 DB13/T 2378 2016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对储存介质为液氧、液氮、液氩、 液态 二氧化碳、氧化亚氮和液化天然气等
3、低温液体的焊接绝热气瓶 以及车用液化天然气焊接绝热气瓶的定期检验 提出了 指导性要求 ,为焊接绝热气瓶 以及车用液化天然气焊接绝热气瓶 安全使用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本标准参照 GB 24159-2009焊接绝热气瓶有关术语表达和 静态蒸发率合格指标。 本标准代替 DB13/T 1697-2013低温绝热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本标准与 DB13/T 1697-2013 相比 较,主要修改之处如下: 更新了标准号; 修订了检验周期时间; 将附录 A 调整为气瓶外壳凹陷尺寸的测量方法;将气瓶定期检验记录调整为附录 B;将气瓶检验与评定报告调整为两个部分,分别为附录 C 工业焊接绝热气瓶定期检验报告和附
4、录 D 车用液化天然气焊接绝热气瓶定期检验报告; 调整了气瓶静态蒸发率合格指标; 将低温绝热气瓶定期检验调整为工业气瓶定期检验和车 用气瓶定期检验两个部分; 将车用气瓶定期检验分为拆卸检验和不拆卸检验两部分; 增加了检验安全部分; 增加了车用气瓶固定装置检查; 增加 了信息化管理工作要求; 本标准由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提出 并归口 。 本标准起草单位: 石家庄安瑞科气体机械有限公司 、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 、 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 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 、 河北省特种设备学会 、 北京首钢氧气厂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王红霞 、 卫丽霞 、 康立杰 、 石莹 、 刘晗
5、 、 贺小刚 、 姜斌 、 高玉锁 、 冯向东 、柯进 、 谷全章 。 DB13/T 2378 2016 1 焊接绝热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1 范围 本 标准规定了 工业 焊接绝热气瓶(以下简称工业气瓶)和车用液化天然气焊接绝热气瓶(以下简称车用气瓶)的定期检验与评定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等 。 本标准适 用于在正常环境温度( -40 60 )下使用,盛装介质为液氧、液氮、液氩、液态二氧化碳、液化天然气、氧化亚氮等,设计温度不低于 -196 、公称容积为 10 L 500 L,公称工作压力为 0.2 MPa 3.5 MPa可重复充装的工业气瓶的定期检验与评定。 本标准也适用于在正常环境温度( -4
6、0 60 )下使用,储存介质为液化天然气,作为汽车燃料箱,设计温度不低于 -196,公称容积为 150 L 500 L(不包括 150 L),公称工作压力为 0.6 MPa3.5 MPa可重复充装的 车用气瓶 的定期检验 与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 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864 工业氮 GB/T 8336 气瓶专用螺纹量规 GB/T 10878 气瓶锥螺纹丝锥 GB 12135 气瓶定期检验站技术条件 GB/T 12137 气瓶气密性试验方法
7、GB/T 13005 气瓶术语 GB 16918 气瓶用爆破片技术条件 GB/T 18443.5 真空绝热深冷设备性能试验方 法 第 5部分:静态蒸发率测量 NB/T 47013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JB/T 6896 空气分离设备表面清洁度 TSG RF001 气瓶附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ZF001 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ZF003 爆破片装置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0006 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0009 车用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Z7001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46号) 3 术语
8、与定义 GB/T 1300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DB13/T 2378 2016 2 焊接绝热气瓶 在内胆与外壳的夹层之内包扎绝热材料并使其处于真空状态的用于储存低温液化气体 或高压液化气体 (临界温度小于等于 -50 的气体)的气瓶。 本标准正文中的“气瓶”,无特殊说明均包含工业气瓶和车用气瓶。 3.2 工业焊接绝热气瓶 在内胆与外壳的夹层之内包扎绝热材料并使其处于真空状态的用于储存低温液化气体 或高压液化气体 (临界温度小于等于 -50 的气体)的立式或卧式气瓶。 3.3 车用液化天然气焊接绝热气瓶 在内胆与外壳的夹层之内包扎绝热材料并使其处于真空状态的用于储
9、存液化天然气并且作为汽车燃料箱的气瓶。 3.4 静态蒸发率 气瓶在盛装大于有效容积 1/2低温液体时,静置达到热平衡后, 24小时内自然蒸发损失的低温液体质量和气瓶有效容积下低温液体质量的百分比,换算为标准环境下( 20 , 0.1 MPa)蒸发率值,单位为 %/d。 4 检验机构 承担气瓶定期检验的检验机构,应当符合 GB 12135的要求,并按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TSG Z7001经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核准。 5 检验安全 5.1 检验场地应通风良好,且应有防静电、防明火等措施。 5.2 检验现场不应有强电磁干扰和强烈振动和冲击。 5.3 检验人员应穿戴防静电的长衣长裤,做好安全防护,
10、防止低温灼伤,严禁穿戴能产生静电的化纤衣裤,严禁穿带铁钉鞋。 5.4 检验现场应配备隔热手套、面罩、灭火器等相应的防护用具和应急救援器材。 5.5 检验液化天然气的工业气瓶和车用气瓶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检验场地 20 m 半径范围内不得有明火或能引起天然气燃烧的火源; b) 检验场地应通风良好,防止天然气聚集,并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器; c) 检验过程中天然气应通过专门管道排放至安全场所 ,宜进行回收,以保护环境 ; d) 现场拆卸作业应使用铜扳手、木榔头等防止产生火花的工具; e) 检验现场的线缆连接 应采用防爆方式; f) 检验人员在离开现场的十分钟内严禁吸烟或接近火源,防止身
11、上夹带的天然气发生燃烧。 DB13/T 2378 2016 3 6 工业气瓶定期检验 6.1 检验周期 6.1.1 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每 3 年检验一次。 6.1.2 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工业气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应提前进行检验: a) 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工业气瓶有严重腐蚀、机械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 b) 工业气瓶使用过程中,外表面出现“冒汗”、“结霜”现象的;工业气瓶的外壳出现可见的霜冻分界面现象 时 (内置盘管式汽化器开启时造成的结霜现象除外); c) 工业气瓶的安全阀频繁起跳,影响气瓶的使用性能 时 ; d) 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 的; e) 库存或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
12、,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 6.2 检验项目 6.2.1 工业气瓶的检验项目包括:外部检查、内部检查 (对于立式气瓶 )、安全附件、其他附件及管路检查、渗透检测(必要时)、气密性试验、静态蒸发率测定。 6.2.2 判定为不合格的工业气瓶,且经过维护或者修理有可能满足使用性能要求的,应当送到原制造单位或原制造单位委托的单位进行维护或者修理,修理后还需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6.3 检验准备 6.3.1 资料审查,主要为技术档案资料审查: a) 首次检验时,审核气瓶出厂文件 ( 产品合格证 、瓶阀制造单位和制造许可证编号 、质量证明书 、监督检验证书 ) 、使用说明书等出厂技术资料; b)
13、历次定期检验报告; c) 运行 及维护 记录; d) 气瓶返 原制造单位 修理的竣工资料 ; e) 气瓶使用登记证。 6.3.2 记录 6.3.2.1 逐只检查记录气瓶的制造标志和检验标志。记录内容包括送检单位、气瓶制造许可证编号、制造单位、制造日期、气瓶型号、出厂编号、充装介质、公称工作压力、公称容积、有效容积、气瓶净重、最大允许充装量、气瓶使用登记代码、上次检验日期及检验单位。 6.3.2.2 对未取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制造许可证书的单位制造的气瓶、制造标志模糊不清或项目不全而又无据可查的气瓶、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规定不准再 用的气瓶,记录后不予检查,判定为不合格,按报废处理。 6.3
14、.2.3 下列情况记录后不予检查,判定为不合格,应当送到原制造单位或原制造单位委托的单位进行处理: a) 工业气瓶铭牌上介质不具有唯一性的; b) 工业气瓶安装的瓶阀出气口螺纹旋向 不符合要求的( 盛装助燃和不可燃气体为右旋,可燃气体为左旋 ) ; DB13/T 2378 2016 4 c) 盛装液氧、液化天然气、氧化亚氮介质的工业气瓶外胆上封头, 未 压制明显凸起的“ O2” 、“ LNG” 、 “ N2O”等介质符号 ,也没有在 明显位置粘贴标明介质标签的。 6.3.3 称重与瓶内介质处理 6.3.3.1 应在保证安全、卫生和不污染环境的条件下,采用合适的方法将瓶内气体 排出并妥善处理。对
15、于盛装易燃易爆、助燃介质的气瓶必须进行充氮置换处理;对于盛装有毒介质的气瓶,在排放瓶内气体后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瓶内解毒处理。 6.3.3.2 对首次检验的工业气瓶应当逐只称重,称重结果应与工业气瓶铭牌上的气瓶净重基本一致。 6.3.3.3 对于瓶内介质不明、阀门无法开启以及安全附件失效的工业气瓶,应与待检气瓶分别存放,另行妥善处理。 6.3.4 表面处理 6.3.4.1 用不损伤瓶体金属的适当方法,将瓶体表面及附件上的污垢、腐蚀产物、沾染物等有碍表面检查的杂物以及外表面的疏松涂敷物清除干净。 6.3.4.2 对于工业气瓶,应当确认瓶内压力、温度与周围环境一致后 ,用不损伤瓶体金属的器械卸下
16、气瓶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等可拆卸部分,并对其按照瓶号进行编号,防止混淆。 6.4 外部检 查 与评定 目测或借助 5 10倍放大镜逐只对工业气瓶外 部 进行外观检查,发现以下缺陷应判为不合格: a) 工业气瓶外表面、纵向和环向对接接头 、 保护圈支撑、分配头 和 底座与瓶体以及分配头与工业气瓶阀门接管角接接头存在裂纹等缺陷 ; b) 工业气瓶外表面有严重变形的机械损伤等影响到夹层绝热性能的;外壳凹陷深度大于或等于12 mm,并且凹陷长度大于或等于外壳周长的 13 %(外壳凹陷尺寸的测量方法见附录 A) ; c) 工业气瓶外壳在盛 装低温液体时达到平衡状态下有结霜、冒汗等异常现象的 ; d)
17、工业气瓶保护圈、分配头有变形、开裂、腐蚀或其他机械损伤而失去作用的 ; e) 工业气瓶底座有变形,各组件有损坏,底座与瓶体连接后有异常倾斜现象的。 6.5 内部检 查 与评定 用内窥镜逐只对工业气瓶进行内部检查,工业气瓶内部有异物时采取适当办法将其取出,工业气瓶内部有污物时用氮气进行吹扫。工业气瓶内部不得有腐蚀、裂纹、凹坑、变形等,内胆存在以上缺陷的工业气瓶应判废。 6.6 安全附件、其他附件及管路检查 6.6.1 安全附件检查 安全附件应 符合 TSG RF001及相关规定,应选用有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管理部门颁发制造许可证的制造企业生产的产品,其型号、规格及技术参数应明确、清晰。 工业气瓶安
18、全附件包括:安全阀、压力表、爆破 片 、液位计。 安全附件应进行定期校验和检定,确保在有效期内使用。 6.6.1.1 安全阀 安全阀应符合 TSG ZF001的要求,检验项目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DB13/T 2378 2016 5 a) 检查安全阀阀体(或合格证)上标注的 整定压力 是否与所使用的气瓶的 工作 压力相适应; b) 检查阀体、连接螺纹是否完好; c) 检查 校 验有效期是否过期; d) 安全阀的设定要求:气瓶上装有一只安全阀的,其 整定 压力应不大于工作压力的 1.2 倍。装有两级安全阀的,其 一级 安全阀 的 整定 压力不大于工作压力的 1.2 倍, 二级 安全阀的 整定 压力
19、不大于工作压力的 1.8 倍。 6.6.1.2 爆破片 爆破片应符合 GB 16918、 TSG ZF003的要求,且爆破片的爆破压力不大于公称工作压力的 2.0倍。检验项目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a) 检查爆破片 装置 上(或合格证)标注的 爆破压力 是否与所用气瓶的 工作 压力相适应; b) 检查爆破片是否超过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使用条件; c) 检查连接螺纹及密封面是否完好; d) 检查爆破片是否有变形、划伤或其他机械损伤,安装方式、方向、位置是否正确。若有变形或损伤则更换,若安装方式、位置等不正确应调整; e) 气瓶爆 破片应定期更换,更换周期应符合 TSG ZF003 的要求;如制造厂明确使
20、用期限的,不得超过该使用期限。 6.6.1.3 液位计 液位计检验项目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a) 检查液位计是否与充装介质相适应; b) 检查液位计外观及附件。必要时拆卸液位计,检查液位计的浮杆是否变形,组件是否齐全、完好,检查液面指示环(或表头)是否完好; c) 连接螺纹不得有裂纹性缺陷; d) 对于液位计出现假液位、表盘模糊不清、泄漏等情况必须进行校正或更换; e) 液位计重新安装时应更换指示器基座的密封垫圈 ; f) 每个检验周期内至少检查一次。 6.6.1.4 压力表 压力表检验项目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a) 压力表应采用禁油压力表,其量程为 气瓶 工作压力的 1.5 3 倍,精度不低于
21、2.5 级; b) 目测检查压力表的外壳及指针是否有损坏,表盘玻璃是否破裂、刻度指示值是否清晰、指针是否扭曲断裂、泄压后指针是否归零位、铅封是否损坏,若有问题,则更换; c) 检查压力表检定有效期是否过期。 6.6.2 其他附件及管路 检查 6.6.2.1 阀门 检查 阀门 检 查 项目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a) 采用 5 10 倍放大镜目测检查阀体和螺纹有无裂纹、变形或其它机械损伤; b) 阀体不允许有严重变形,螺纹不得有裂纹或裂纹性缺陷,截止阀和调压阀应保证启闭自如,不允许泄漏; DB13/T 2378 2016 6 c) 检查调压阀是否可正常 使用,设定值是否准确。如果压力设定不准确,可进
22、行设定值调试,节气调压阀比增压调压阀的设定压力高出 0.1 MPa,合并式增压、节气调压阀只作增压设定调试; d) 截止阀和调压阀出现泄漏等其他异常情况时允许由原阀门制造单位或其授权的单位进行阀芯和相应膜片总成 的 更换。 6.6.2.2 管路 检查 采用目测或用 5 10倍放大镜检查各管路接头有无堵塞现象,检查管路接头、焊缝等处有无裂纹、损伤等缺陷。 6.6.3 组装 组装要求 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a) 所有从瓶体上拆除的附件分别检验合格后,根据盛装介质的特殊要求对表面作相应的处理,并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组装 ; b) 接触液态氧或气态氧及氧化亚氮的工业气瓶表面、管路、接头、阀门、仪表、安
23、全阀等元件必须严格禁油;发现有油脂沾污时,应进行脱脂处理 ; 对外壳、安全附件、管路、阀门及各拆装接口均应进行脱脂、去油处理,检查工作中应确保气瓶不被油脂污染且符合 JB/T 6896有关规定。采用白色、清洁、干燥的滤纸擦抹 各 脱脂表面,纸上应无脱脂和污物,确保合格后方可组装; c) 附件组装前应进行必要的除油、除锈、清洗、干燥等处理并更换垫圈等易损件。 6.7 渗透检测 6.7.1 工业气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时,应进行渗透检测: a) 外表面如发现有裂纹、咬边、弧坑及其它怀 疑的部位,应进行渗透检测; b) 对焊接接头缺陷的类型和严重性有疑问时,应进行渗透检测 ; c) 焊缝、管路接头等处有
24、裂痕、损伤 等缺陷,必要时可进行渗透检测。 6.7.2 渗透检测按 NB/T 47013.5 的规定进行,合格级别为 I 级。 6.7.3 渗透检测不合格的气瓶应返原制造单位维修或判废。 6.7.4 渗透检测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6.8 气密性试验 6.8.1 经组装检查合格的气瓶应逐只进行气密性试验。 6.8.2 试验介质应采用符合 GB/T 3864 规定的氮气,对于盛装清洁度要求更高的气瓶,可按用户提出要求,选用试验用介质进行气密性试验。 6.8.3 试验方法和安全措施应符合 GB/T 12137 的规定。 6.8.4 试验压力为气瓶工作压力,保压 1 min,用不含油脂的检漏液检查
25、安全附件、管路、阀门及密封面,无泄漏为合格。 6.8.5 因附件组装不当而产生泄漏现象,应重新组装后再对工业气瓶进行气密性试验。 DB13/T 2378 2016 7 6.9 静态蒸发率测试 静态蒸发率检测方法应采用气体质量流量计法或称重法,并应符合 GB/T 18443.5的要求,试验介质为液氮,静态蒸发率值应符合表 1的规定。 表 1 公称容积 V( L) 10 25 50 100 150 175 200 300 450 500 静态蒸发率( %/d) 10.9 8.4 6.0 5.6 5.0 4.2 4.0 3.8 3.6 3.4 注 : 中间值用插值法计算 。 7 车用气瓶 定期 检验
26、 7.1 检验周期 7.1.1 车用气瓶一般采取不拆卸检验方式,车用气瓶的定期检验周期不超过 3 年,每 9 年应将车用气瓶拆卸后进行检验。 7.1.2 车用气瓶存在以下情况的应送检 : a) 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车用气瓶有严重腐蚀、机械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 时 ; b) 车用气瓶的安全阀频繁起跳,影响气瓶的使用性能 时 ; c) 库存或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车用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d) 汽车发生事故对车用气瓶造成影响的 。 7.2 检验项目 7.2.1 车用气瓶采取不拆卸检验方式时的检验项目包括 外部检查、安全附件、其他附件及管路检查、渗透检测 (必要时 )、固定装置检查、静态蒸
27、发率检测和气密试验。 7.2.2 下列情况记录后不予检查,判定为不合格,应当送到原制造单位或原制造单位委托的单位进行处理: a) 铭牌的固定方式不是以焊接方式固定在车用气瓶不可拆卸的附件上 的; b) 无保护圈的 车用气瓶; c) 车用 气瓶外胆上封头,未压制明显凸起的 “ LNG”介质符号,也没有在明显位置粘贴标明介质标签的。 7.3 检验准备 7.3.1 技术档案资料审查内容见 6.3.1,记录内容见 6.3.2.1,对于车用气瓶还应记录车用气瓶所在车辆的车牌号。 7.3.2 检验前应用不损伤瓶体金属的适当方法清除车用气瓶外表面的污垢、沾染物等有碍表面检查的杂物。 7.3.3 采取不拆卸检
28、验方式时,车用气瓶应充装至最大允许充装量的液化天然气。 DB13/T 2378 2016 8 7.3.4 采取拆卸检验方式检验时,应采取安全的方法将瓶内介质排净,确认瓶内压力、温度与周围环境一致后,卸下安全阀、压力表等可拆卸的附件,拆卸过程中不能损伤瓶体金属。 7.4 不拆卸检验 7.4.1 外部检查与评定 目测或借助 5 10倍放大镜逐只对 车用 气瓶外表面进行外观检查,发现以下缺陷应判为不合格: a) 车用气瓶外表面、纵向和环向对接接头、保护圈支撑、分配头与瓶体角接接头以及分配头 与车用气瓶阀门接管角接头存在裂纹等缺陷的车用气瓶 ,对缺陷类型和严重性有疑问时,渗透检测应按 6.7 条 进行
29、; b) 车用气瓶外壳有严重变形的机械损伤等可能影响夹层绝热性能的;外壳凹陷深度大于或等于12 mm,并且凹陷长度大于或等于外壳周长的 13 % 时 (外壳凹陷尺寸的测量方法见附录 A) ; c) 车用气瓶外壳有结霜、冒汗等异常现象的 。 7.4.2 安全附件、其他附件及管路检查 7.4.2.1 安全附件 检查 安全附件应符合 TSG RF0001、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相关要求,应选用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颁发制造许可证的制造企业生产的产品,其型号、规格及 技术参数应明确、清晰。 车用气瓶安全附件包括 :安全阀和压力表。安全附件应进行定期校验和检定,确保在有效期内 使用。车用气瓶安装两只安
30、全阀 , 一级安全阀的整定压力不大于工作压力的 1.2倍,二级安全阀的整定压力不大于工作压力的 1.8倍 , 安全阀和压力表检验分别按 6.6.1.1和 6.6.1.4条进行 。 7.4.2.2 其他附件及管路检查 7.4.2.2.1 阀门检查 阀门 检 查 项目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a) 采用 5 10 倍放大镜目测检查阀体和螺纹有无裂纹、变形或其它机械损伤 ; b) 阀体不允许有严重变形,螺纹不得有裂纹或裂纹性缺陷; c) 截止阀和调压阀应保证启闭自如,不允 许泄漏;截止阀和调压阀出现泄漏等其他异常情况时允许由原阀门制造单位或其授权的单位进行阀芯和相应膜片总成 的 更换。 7.4.2.2.2
31、 管路检查 采用目测或 5 10倍放大镜目测检查管路接头、焊缝等处有无裂纹、损伤、等缺陷 ,必要时应按 6.7条进行渗透检测。 7.4.3 固定装置检查 固定装置检查 项目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a) 检查车用气瓶鞍座或托架焊缝有无开裂、变形、损伤等现象; b) 检查车用气瓶绑带固定螺栓有无松动; c) 检查车用气瓶鞍座或托架固定螺栓有无松动; d) 检查车用气瓶鞍座橡胶垫片有无脱落。 7.4.4 静态蒸发率检测 DB13/T 2378 2016 9 7.4.4.1 车用气瓶应当逐只进行静态蒸发率检 测。 7.4.4.2 静态蒸发率检测方法应采用气体质量流量计法,并应符合 GB/T 18443.5
32、 的要求,试验介质为液化天然气,静态蒸发率值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 2 公称容积 V( L) 151 175 200 300 450 500 静态蒸发率( LNG)( %/d) 3.6 3.0 2.8 2.7 2.6 2.5 注 : 中间值用插值法计算 。 7.4.5 气密性试验 7.4.5.1 不拆卸检验合格的车用气瓶应逐只进行气密性试验。 7.4.5.2 试验介质用瓶内介质。 7.4.5.3 试验方法和安全措施应符合 GB/T 12137 的规定。 7.4.5.4 试验压力为气瓶工作压力,保压 1 min,用不含油脂的检 漏液检查安全附件、管路、阀门及密封面,无泄漏为合格。 7.4.5
33、.5 因附件组装不当而产生泄漏现象,应重新组装后再对车用气瓶进行气密试验。 7.5 拆卸后检验 车用气瓶拆卸后检验时除需按照不拆卸检验的要求进行各项检验,拆卸后的检验项目中静态蒸发率检测和气密试验改用液氮介质。 7.5.1 静态蒸发率检测 静态蒸发率检测方法应采用气体质量流量计法或称重法,并应符合 GB/T 18443.5的要求,试验介质为液氮。静态蒸发率值应符合表 3的规定 。 表 3 公称容积 V( L) 151 175 200 300 450 500 静态蒸发率( LN2)( %/d) 5.8 4.8 4.6 4.4 4.2 4.0 注 : 中间值用插值法计算 。 7.5.2 气密性试验
34、 7.5.2.1 经组装检查合格的车用气瓶应逐只进行气密性试验。 7.5.2.2 试验介质应采用符合 GB 3864 的氮气。 7.5.2.3 试验方法和安全措施应符合 GB/T 12137 的规定。 7.5.2.4 试验压力为气瓶公称工作压力,保压 1 min,用不含油脂的检漏液检查安全附件、管路、阀门及密封面,无泄漏为合格。 DB13/T 2378 2016 10 7.5.2.5 因附件组装不当而产生泄漏现象,应重新组装后再对车用气瓶进行气密试验。 8 抽真空 及维修后 检测 8.1 气瓶返回原制造单位或其授权的单位重新抽真空及维修后,检验机构还需进行静态蒸发 率检测,检测方法应采用气体质
35、量流量计法或称重法,并应符合 GB/T 18443.5 的要求,试验介质为液氮,工业气瓶的静态蒸发率值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车用气瓶的静态蒸发率值应符合表 5 的规定。 表 4 公称容积 V( L) 10 25 50 100 150 175 200 300 450 500 静态蒸发率( %/d) 6.5 5.0 3.6 3.4 3.0 2.5 2.4 2.3 2.2 2.0 注 : 中间值用插值法计算 。 表 5 公称容积 V ( L) 151 175 200 300 450 500 静态蒸发率( LN2)( %/d) 3.9 3.3 3.1 3.0 2.8 2.8 注 : 中间值用插值法计算
36、 。 9 检验结论及后续工作 9.1 检验人员应当分别给出气瓶各项检验结果,并认真如实填写气瓶定期检验记录(见附录 B)。 9.2 一项或多项检验结果存在影响安全使用的缺陷(情况),综合检验结论为不符合要求。 9.3 各项检验结果不存在影响安全使用的缺陷(情况),或者有不符合项经过修理后,确认影响安全使用的缺陷(情况)已经消除,综合检验结论为符合要求。 9.4 检验人员综合各项检验结果,给出综合检验结论,并出具气瓶定期检验报告(见附录 C 和附录 D),综合检验结论为符合要求的 ,同时给出下次定期检验日期。 9.5 检验符合要求的气瓶应按 TSG R0006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附件 B 的规定
37、打上或压印检验标志、喷涂检验色标,拆卸检验的气瓶应充氮 0.01 MPa 0.05 MPa 正压封存。 9.6 经检验判定报废的气瓶,应在气瓶醒目位置打上“报废”字样,按 TSG R0006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做报废处理,消除报废气瓶使用功能的处理由当地质监部门指定单位负责,消除使用功能处理应当采用压扁或者将瓶体解体等不可修复的方式。 10 信息化管理工作 DB13/T 2378 2016 11 10.1 气瓶检验过程中应加强气瓶信息化管理工作,检验过程中应确认 气瓶信息化标签是否完好,相关信息是否齐全,及时更新信息化标签的检验信息。 10.2 使用质量流量计法进行静态蒸发率检测的,宜配
38、置计算机对静态蒸发量测试时的瞬时、累积流量等有关信息的进行持续记录。 DB13/T 2378 2016 12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气瓶外壳凹陷尺寸的测量方法 A.1 凹陷深度的测量方法 量具为游标卡尺、直尺。直尺应沿气瓶轴向放置,直尺长度应大于凹陷轴向长度的三倍,如图 A.1所示。 A.2 凹陷长度的测量方法 量具为游标卡尺。游标卡尺沿气瓶轴向放置,测量凹陷沿气瓶轴向的最大长度,如图 A.2.a)所示;游标卡尺沿气瓶周向放置,测量凹陷沿气瓶外壳周向的最大长度,如图 A.2.b)所示。取两者的最大值作为凹陷的长度。 DB13/T 2378 2016 13 B B 附 录 B (资
39、料性附录) 气瓶定期检验记录(示样) B.1 气瓶定期检验记录示样见表 B.1。 表 B.1 气瓶定期检验记录 表 送检单位 气瓶型号 制造单位 制造日期 车用气瓶初始装车日期 气瓶所在车辆的车牌号 出厂编号 气瓶使用登记代码 制造许可证编号 气瓶净重 Kg 内胆试验压力 MPa 有效容积 L 充装介质 最大允许充 装量 Kg 公称容积 L 工作压力 MPa 上次检验日期 上次检验单位 检验依据 TSG R0006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 DB13/T 2378-2016焊接绝热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 检验准备 受检气瓶介质已完全排空,瓶内无压,瓶内温度满足检验要求。 检验场
40、地环境和设施条件满足检验要求。 气瓶已进行充氮置换处理(盛装易燃易爆介质气瓶)。 气瓶内已进行解毒处理(盛装有毒介质气瓶)。 气瓶表面及附件已清理干净,无污垢、附着物等。 气瓶可拆卸部分已拆下并进行编号。 主要仪器设备 设备名称 型号 编号 设备名称 型号 编号 DB13/T 2378 2016 14 表 B.1 气瓶定期检验记录 表 (续)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备注及问题说明 外部 检查 1 2 3 4 5 6 内部 检查 1 2 3 安全附件检查 1 安全阀 开启压力: MPa 有效期: 开启压力: MPa 有效期: 2 压 力表 量程: MPa 精度: 级 有效期: 3 爆破片 爆破压力
41、: MPa 有效期: 4 液位计 管路检查 1 管路接头、焊缝等处的裂纹、损伤等缺陷 2 各管路及管接头的损伤和堵塞现象 阀门检查 1 阀体、螺纹裂纹、变形、磨损、机械损伤 2 阀门启闭、泄露 渗透检测 1 外壳、管路接管的渗透检测 附件组装检查 1 瓶内油脂沾污、杂物 2 瓶体可拆卸的附件油脂沾污、杂物 气密性试验 MPa 静态蒸发率 %/d 检测结果: 符合要求 不 符合要求 问题: 检验人员: 日期: 年 月 日 审核: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 没有或未进行的检查项目在检查结果栏打“ ”;无问题或符合要求的检查项目在检查结果栏打“”;有问题或不符合要求的检查项目在检查结果栏打“”,
42、并在备 注中说明。 注 2: 如对气瓶进行了渗透检测还应附相应的检测报告。 DB13/T 2378 2016 15 C C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工业焊接绝热气瓶定期检验报告 报告编号: 报告编号: 工业焊接 绝热气瓶 定期检验 报告 送检单位: 气瓶型号: 出厂编号: 检验日期: 检验机构名称 DB13/T 2378 2016 16 注 意 事 项 1. 本报告书为在用工业焊接绝热气瓶进行检验与评定的结论报告。 2. 报告书应当由 计算机打印输出,或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涂改无效。 3. 本报告书无检验、审核、批准人员签字和检验机构的核准证号、检验专用章或者公章无效。 4.
43、本报告书一式二份,由检验机构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 5. 受检单位对本报告结论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报告书之日起 15 日内,向检验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DB13/T 2378 2016 17 工业焊接 绝热气瓶 定期检验 报告 报告编号: 送检单位 气瓶型号 制造单位 制造日期 出厂编号 气瓶使用登记代码 制造许可证编号 气瓶净重 Kg 内胆试验压力 MPa 有效容积 L 充装介质 最大允许充装量 Kg 公称容积 L 工作压力 MPa 上次检验日期 上次检验单位 主要检 验依据: 1.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TSG R0006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 DB13/
44、T 2378-2016焊接绝热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检验发现的缺陷位置、程度、性质及处理意见(必要时附图或附页): 检验结论 下次检验日期 年 月 日 检验人员: 日期 检验机构名称 机构核准证号: xxxxxxxx (检验机构检验专用章 ) 年 月 日 审 核: 日期: 批 准: 日期: 第 页 共 页 DB13/T 2378 2016 18 工业焊接 绝热气瓶 定期检验 报告附页 报告编号: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备注及问题 说明 外部检查 1 外壳结霜、冒汗 2 铭牌 3 外壳的纵、环向对接接头的裂纹等缺陷 4 保护圈支撑、分配头和底座与瓶体角焊缝焊接接头的裂纹等缺陷 5 分配头与工业气瓶
45、阀门接管角接接头的裂纹等缺陷 6 外壳表面变形、凹陷等机械损伤 7 保护圈、分配头的变形、开裂 、腐蚀或其他机械损伤 8 底座的变形、各部件的损坏 9 底座与瓶体连接后的异常倾斜现象 内部检查 1 内胆内表面的裂纹、变形等缺陷 2 内胆内表面的杂物 3 与内胆或分配头连接的螺纹开裂、磨损、变形或其他损伤 安全附件检查 1 安全阀 2 压力表 3 爆破片 4 液位计 管路检查 1 管路接头、焊缝等处的裂纹、损伤等缺陷 2 各管路及管接头的损伤和堵塞现象 阀门检查 1 阀体、螺纹的裂纹、变形或其它机械损伤 2 阀门启闭、泄漏 渗透检测 1 外壳、管路接管的渗透检测 附件组装检查 1 瓶内油脂沾污、
46、杂物 2 瓶体可拆卸的附件油脂沾污、杂物 气密性试验 MPa 静态蒸发率 %/ d 注 1: 没有或未进行的检查项目在检查结果栏打“ ”;无问题或 符合要求 的检查项目在检查结果栏打“”;有问题或不 符合要求 的检查项目在检查结果栏打“”,并在备注中说明。 注 2: 如对气瓶进行了渗透检测还应附相应的检测报告 。 第 页 共 页 DB13/T 2378 2016 19 D D 附 录 D (资料性附录) 车用液化天然 气焊接绝热气瓶定期检验报告 报告编号: 报告编号: 车用液化天然气焊接绝热 气瓶定期检验 报告 送检单位: 气瓶型号: 出厂编号: 检验日期: 检验机构名称 DB13/T 237
47、8 2016 20 注 意 事 项 1. 本报告书为在用车用液化天然气焊接绝热气瓶进行检验与评定的结论报告。 2. 报告书应 当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涂改无效。 3. 本报告书无检验、审核、批准人员签字和检验机构的核准证号、检验专用章或者公章无效。 4. 本报告书一式二份,由检验机构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 5. 受检单位对本报告结论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报告书之日起 15 日内,向 检验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DB13/T 2378 2016 21 车用液化天然气焊接绝热 气瓶 定期检验 报告 报告编号: 送检单位 气瓶型号 制造单位 制
48、造日期 车用气瓶初始装车日期 气瓶所在车辆的车牌号 出厂编号 气瓶使用登记代码 制造许可证编号 气瓶净重 Kg 内胆试验压力 MPa 有效容积 L 充装介质 最大允许充装量 Kg 公称容积 L 工作压力 MPa 上次检验日期 上次检验单位 主要检验 依据: 注 1: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TSG R0006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注 2: DB13/T 2378-2016焊接绝热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检验发现的缺陷位置、程度、性质及处理意见(必要时附图或附页): 检验结论 下次检验日期 年 月 日 检验人员: 日期 检验机构名称 机构核准证号: xxxxxxxx (检验机构检验专用章 ) 年 月 日 审 核: 日期: 批 准: 日期: 第 页 共 页 DB13/T 2378 2016 22 车用液化天然气焊接绝热 气瓶 定期检验 报告附页 报告编号: 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