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11167的本部分规定了额定电压10kV(U=12kV)至110kV(U=126kV)交联聚乙烯绝缘大长度交流海底电缆(以下海底电缆均指交流海底电缆)附件的术语和定义、使用特性、产品命名、技术要求、附件标志、试验和要求、验收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本部分适用于额定电压110kV、10kV35kV交联聚乙烯绝缘大长度海底电缆的工厂接头(软接头)、修理接头和户外终端以及110kV GIS终端。按照海底电缆工程实际情况由使用方确定,10kV35kV的户外终端和修理接头亦可采用符合GB/T 12706.4-2008试验要求的其他型式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