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干式风机盘管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的术语和定义、型式和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外供冷水、热水由风机和盘管组成的机组,对房间直接送风,具有供显冷、供热或分别供显冷和供热功能,其风量在2 500 m/h以下,出风口静压小于100 Pa的机组,以及在干工况条件下运行,仅提供显热的风机盘管机组。本标准不适用于自带冷、热源和直接蒸发盘管、蒸汽盘管、电加热等的机组。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