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五章 法人,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课题组制作,2018/10/10,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2,教学要求,了解:法人设立程序和原则;非法人组织的种类;法人机关的种类及职能。 理解:法人的本质;各种法人分类的意义;法人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法人与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法人的终止和清算;非法人组织与法人的关系。合伙的内部关系;入伙和退伙的条件和后果。 掌握:法人的概念及特征;法人的分类;法人成立应具备的条件;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行为能力的概念及其特征;法人变更的概念及变更内容;法人终止的原因、法定代表人。合伙的概念、特征、责任承担,2018/10/10,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
2、3,第一节 法人概述,一、法人的概念和特征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一)法人是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 (二)法人有自己的组织机构、活动场所和独立的财产或经营 (三)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四)法人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2018/10/10,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4,第二节 法人的分类,一、公法人与私法人 根据法人设立时依据的法律为标准,可将法人分为公法人与私法人。 公法人是依据宪法、行政法为依据所设置的法人;而私法人则是依据私法所设置的法人。 (1)解决纠纷的方式不同。 (2)能否行使或分担国家权力。,2018/10/10,
3、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5,二、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根据法人成立的基础为标准,可将私法人分为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 社团法人是以成员的组合而成立的法人,其成立的基础在人。社团法人既可谋取公共利益为目的,也可以追求盈利为目的。前者如各种协会等,后者如各类公司。,2018/10/10,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6,财团法人是指以一定的财产的设定作为成立基础的法人。财团法人只能以公益为目的。如各类基金会、慈善组织都是典型的财团法人。 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是大陆法系对私法人的主要分类方式,其法律意义在于: (1)二者成立基础不同。 (2)设立人的地位不同。 (3)目的不一样。,2018/10/10,
4、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7,划分营利法人与公益法人的意义在于: (1)目的不同。 (2)设立根据不同。 (3)设立程序不同。 (4)法律形式不同。 (5)行为能力不同。,2018/10/10,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8,四、我国民法通则对法人的分类,1 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从事商品生产、销售和提供服务的法人。 (1)企业法人是以营利为目的。 (2)企业法人须有归其所有的独立的财产。 (3)企业法人是依法核准登记的法人。,2018/10/10,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9,2、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机关法人是指依法享有国家权力并因行使国家权力的需要而享有相
5、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国家机关。其特征是: (1)国家机关在行使国家权力时,与有关组织或个人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2)机关法人只有在从事民事活动时,与其他法人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 (3)机关法人的经费由财政保障。 (4)国家机关依法律或政府命令设立,不需登记即取得法人资格。,2018/10/10,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10,事业单位法人是指为社会公益目的,从事文教、卫生、新闻、体育等公益事业的单位。依照法律或行政命令组建的事业单位,从成立之日起即具有法人资格。但由个人或法人自愿组建的事业单位,应依法办理法人登记手续、取得法人资格。,2018/10/10,上海政法学院民法
6、学重点课程,11,在我国现阶段,对事业单位法人,我们要注意三个问题。 第一:有一部分领取了法人营业执照的事业单位,将其视为企业法人更为妥当。 第二:我国还有一批企业管理和企业化经营的事业单位,即在经营上实行自收自支的单位,应须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这些单位应视为企业法人。 第三:民办事业单位具备法人条件的应视为事业单位法人。,2018/10/10,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12,社会团体是指自然人或法人组成的,为实现社员的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1)社会团体由社员组成。 (2)其宗旨是实现社员的共同愿望。 (3)以非营利为目的。 把法人分为企业法人和机关、事业单位
7、、社会团体法人的法律意义在于:(1)性质不同。(2)财产或经营费用来源不同。(3)设立程序不同。,2018/10/10,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13,第三节 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一、法人的成立 (一)法人的设立 法人的设立是指由创设人按照法定条件为法人成立而进行的各种创办行为,是法人成立的前置阶段。,2018/10/10,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14,1 、法人设立的原则 (1)自由设立主义,也称放任主义。 (2)特许主义。 (3)行政许可主义。 (4)准则主义,又称登记主义。,2018/10/10,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15,我国对法人的设立,根据不同性质的法人,采取了不同
8、的原则: (1)非营利法人,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机关法人由法律或行政命令设立,采取特许主义,自成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对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一类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不需登记自成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与机关法人一致,采特许主义。另一类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需要办理法人登记,如各种协会,按规定应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向民政部门登记,属于行政许可主义。,2018/10/10,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16,(2)营利法人。主要指企业法人,又分公司法人与非公司企业法人,公司法人又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法律规定需有关部门审批外,一般向工商部门登记即
9、可,采用准则主义。而股份有限公司和非公司企业法人,法律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再向工商部门登记,普遍采用行政许可主义。,2018/10/10,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17,2 、法人设立的条件 (1)依法设立。依法设立是指设立法人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政策,法人的目的和宗旨符合社会需要。 (2)有法人名称、组织机构、活动场所。 (3)有独立的财产或经费。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企业法人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由法人自己独立承担。,2018/10/10,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18,3 、法人设立的方式 (1)依法律或行政命令设立。 (2)发起设立。 (3)募集设立。 (4)捐助设
10、立。,2018/10/10,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19,(二)法人资格的取得,法人设立后须取得法人资格,才能成为法人。机关法人和不需要经过审批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一经成立,便取得法人资格。而依法应当经审批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以及企业法人则在设立后还必须办理法人登记手续,取得法人资格证书之日起具备法人资格。,2018/10/10,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20,二、法人的变更,(一)法人组织机构的变更 1 法人的合并。即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合并成为一个法人。法人的合并又分为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 2 法人的分离。即一个法人分离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法人分离又可分为新设分
11、离和派生分离。,2018/10/10,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21,(二)法人组织形式的变更,法人的组织形式的变更是指企业法人在存续期间,企业的性质发生变化。对于公司法人来说,有限责任公司经全体股东同意,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从有限责任公司变动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也可转化为公司法人。,2018/10/10,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22,(三)法人的其他重要事项的变化,法人的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包括法人的宗旨、名称、活动场所、经营范围、资本、法人代表、住所等因素的变动。根据法律规定,企业法人对上述重要事项的变更需向原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并公告。,2018/10/10,上海政法学院民法
12、学重点课程,23,三、法人的终止,(一)法人终止的原因 (1)依法被撤销。即法人依照法律的规定或因违反法律的规定而被解散。 (2)自行解散。 (3)依法破产。 (4)其他原因。如法人的合并、分离及其他原因。,2018/10/10,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24,(二)法人的清算,法人的清算分为破产清算与非破产清算。非破产清算又称民事清算,民事清算由法人自己或其上级机关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的主要职责是: (1)了结现有业务。 (2)收取债权。 (3)清偿债务。 (4)移交剩余财产,进行注销登记。,2018/10/10,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25,第四节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
13、能力,一、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一)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 法人的民事权利是指法律赋予法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无务的资格。 根据法律的规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法人的成立,终于法人的消灭。,2018/10/10,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26,(二)法人的民事权利的特征,1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不同。 2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内容不同,受到许多限制。 (1)法人的自然性质的限制。 (2)法人的宗旨、目的的限制。 (3)法律、法规的限制。,2018/10/10,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27,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法人的
14、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法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2018/10/10,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28,(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特征,1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同时开始,同时终止 2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一致 3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由法人机关行使,2018/10/10,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29,三、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是指法人对因自己的行为而致使他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时,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资格。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2018/10/1
15、0,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30,第五节 法人的机关,一、法人机关的概念及特征 法人的机关是指根据法律、章程规定,在法人成立时组建的对内管理法人事务,对外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集体或个人。 (一)法人的机关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行政命令、章程而设置的机关 (二)法人的机关是形成、实现法人意思的机构 (三)法人的机关是法人的代表机构或领导机构 (四)法人机关由单个人或集体组成,2018/10/10,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31,二、法人机关的种类,法人的机关主要有三类:法人的权力机关、法人的执行机关和法人的监督机关。,2018/10/10,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32,三、法人的分支机
16、构,法人的分支机构是法人的组成部分,它是在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之外的其他区域设置的完成法人职能的业务活动机构。法人的分支机构经法人授权可以成为一个民事主体,以分支机构自己的名义开展民事活动,但法人的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法人,其民事活动所产生的债务和责任最终由法人负责。,2018/10/10,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33,四、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又称法人代表,是指经法律或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1)法定代表人的资格是法定的,由法律、章程规定的方式产生。 (2)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3)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从事业务活动的自然人。,2018/10/1
17、0,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34,第六节 非法人组织,一、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和特征 非法人组织又称非法人团体,在我国的所有法律中均称为“其他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能作为独立民事主体的社会组织。,2018/10/10,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35,(一)非法人组织是一个具有稳定性的人合组织 (二)非法人组织是一类独立的民事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 (三)非法人组织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四)非法人组织不能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2018/10/10,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36,二、非法人组织的种类,(一
18、)合伙 (二)独资企业 (三)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2018/10/10,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37,某合伙组织起字号为“通达商场”,由甲、乙、丙合伙经营,其中甲出资40%,乙、丙各出资30%。甲被推选为负责人。在与丁的诉讼中,甲放弃“通达商场”对丁的债权5万元,乙、丙知道后表示反对。甲的这一行为的效力如何? ( ) A、甲放弃债权的行为无效,因为未取得乙、丙的同意 B、放弃债以的行为部分无效,即对乙、丙的份额不发生效力 C、甲放弃债权的行为效力未定,即取得乙、丙的同意发生法律效力 D、甲放弃债权的行为有效,2018/10/10,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38,1、法人的分支机构是法人的
19、组成部分,法人分支机构的行为由法人承担责任。 2、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的设置应依法进行,由法人的机关作出设立分支机构的决定后,应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工商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3、法人的分支机构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有一定的财产或经费。 4、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2018/10/10,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39,(四)筹建中的法人 筹建中的法人又称设立中的法人,是指为设立法人组织而进行筹建活动的非法人组织。 (1)筹建中的法人是一种组织,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财产或经费和活动场所。 (2)筹建中的法人的目的是为筹建法人而建立的组织,筹建中的法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与筹建活动相关
20、的活动。,2018/10/10,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40,筹建中的法人是一种非法人组织,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但其权利能力受到限制,仅仅享有与筹建活动相关方面的民事权利能力,不能享有与筹建活动无关的民事权利能力。 非法人组织除上述法人组织外,还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公益团体等。,2018/10/10,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41,【本章复习思考题】,1、 法人的特征及意义? 2 、法人的本质? 3 、外国法律对法人的分类与我国法律对法人的分类有何不同? 4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有何区分?,2018/10/10,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42,5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有何区分? 6 、法人机关的种类及职能? 7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法律意义? 8 、非法人组织与法人的区分?在我国有哪些非法人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