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珠海市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读,内 容,1,2,3,5,4,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领域,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强用地保障,支持研发创新,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人才支持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升对外招商质量和水平,完善保障机制,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领域,01,(一)逐步扩大部分领域对外开放,放开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制造的外资股比限制,允许外商投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呼叫中心,放开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的业务范围限制,取消船舶设计、支线和通用飞机维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国际海上运输公司、铁路旅客运输公司、加油站建设和经营的外资股比限制,放宽外商投资银行、证券公
2、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人寿保险公司的外资股比限制和业务范围限制,深化CEPA项下横琴自贸试验区对港澳 服务业开放,积极推动律师联营所发展,依法承办 更多法律事务,试行香港工程建设管理模式 将港澳航线作为国内特殊航线管理,(市发改局、市商务局牵头,市科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住规建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工商局、珠海海事局、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各区配合),制造业领域,金融业领域,建筑工程领域,服务业领域,(二)围绕建设区域性贸易中心城市开展招商引贸,(横琴新区、市商务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口岸局、市金融工作局、各区配合),(三)鼓励外资参与建设区域
3、性消费中心城市,(横琴新区、市商务局牵头,市科工信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国税局、各区配合),(四)拓宽会展业利用外资渠道,(横琴新区、市商务局牵头,市文体旅游局、市会展局、各区配合),支持境外企业参与我市的大型商展活动、组织专业性论坛和开展各类商贸旅游活动。,围绕建设国际会展中心城市目标,深化与港澳会展业合作,引进和培育会展龙头企业,加强会展与商贸旅游协同发展。,(五)注重引进外资研发机构和创新团队,(市商务局牵头,市科工信局、市质监局、各区配合),鼓励外资投资基础性研究和公共研发平台, 重点围绕物联网、大数据等战略新兴产业, 推动软件、集成电路设计、人工智能、生物 医药、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集群突
4、破发展,强 化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内、外资研发机构享 受同等待遇,公平参与质量标准认定工作。,软件,集成 电路设计,人工 智能,生物 医药,新能源 汽车,加大财政支持力度,02,(六)实行增资扩产奖励,(市商务局牵头,市财政局、各区配合),对新引进的实缴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美元(不含外方股东贷款,下同)实体经济项目,经认定按照每1000万美元给予2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5000万元。,对世界500强企业(以财富排行榜为准,下同)、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在珠海新设(或增资设立)的年实际外资金额超过1亿美元的制造业项目,以及新设的年实际外资金额不低于3000万美元的IAB(新一代信息技
5、术、智能装备、生物医药)和NEM(新能源、新材料)制造业项目,可按“一项目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七)实行增资扩产奖励,(市商务局牵头,市财政局、各区配合),年新增实缴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美元的增资扩产项目(房地产业、类金融业项目除外),经认定后按照每1000万美元给予3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不设上限。,因增资扩产实现年度主营收入同比增加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上、50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200万元、400万元、600万元、2000万元的奖励。,(八)加大载体建设扶持,(市商务局牵头,市财政局、各区1配合),鼓励各区(功能区)采取多种方式增加投入,加快招商引资实体项目
6、的载体建设。凡每新增 1平方公里手续完备、平整达标的工业建设用地,市财政给予区财政1亿元的支持。,(九)开展项目引荐人奖励,(市商务局牵头,市财政局、各区配合),按照珠海市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奖励办法,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引荐人予以奖励,每个项目最高奖励金额为500万元。,加强用地保障,03,降低用地成本。制造业外商投资企业按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珠府201785号)的相关规定享受用地优惠政策。,对实际投资金额超过10亿元的制造业外商投资项目用地、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以下统称重点外资总部)自建办公物业用地,积极
7、落实省市共同安排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对外商投资建设的高标准厂房和重点外资总部自建办公物业产权,允许以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登记和转让,其中重点外资总部自建办公物业累计分割登记和转让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40%。,(十)降低用地成本,(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住规建局、各区配合),(十一)创新用地模式,(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住规建局、各区配合),外商投资企业租赁工业用地的,在确定租赁底价时可按照租赁年期与工业用地可出让最高年期的比值确定年期修正系数;可凭与国土部门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和缴款凭证办理规划、报建等手续,租赁期内,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可以转租和抵押,政府实施旧城改造,可
8、以协议出让或租赁方式为需要搬迁的外资工业项目重新安排工业用地。,制造业外商投资企业利用存量工业房产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以及兴办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众创空间的,可在5年内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5年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对外商与政府共同投资建设的医疗、教育、文化、养老、体育等公共服务项目,可使用划拨土地的, 允许采用国有建设用地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供应土地。,支持研发创新,04,(十二)支持外资设立研发机构(含企业内设研发机构),(市科工信局、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各区配合),鼓励外资参与省、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政府科技计划项目。,(十三)落实外资研发中心优惠税收政策,(市商务局牵头,
9、市科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拱北海关、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各区配合),经认定的外资研发中心,进口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环节关税、增值税、消费税,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落实省推行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十四)加大对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市金融工作局、横琴新区牵头,市科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工商局、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配合),(十四)加大对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市金融工作局、横琴新区牵头,市科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工商局、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配合),加大人才支持力度,06,(十五) 鼓励外资企业积极引进 企业发展急需的高端人才,(市委
10、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工信局牵头,市教育 局、 市公安局、市住规建局、市卫计局、各区配合),对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及市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的,按比例给予项目资金配套,并落实人才工作津贴、住房补贴、医疗保健、子女入学、出入境便利等方面的激励保障措施。,医疗 保健,工作 津贴,子女 入学,住房 补贴,出入境 便利,(十六)积极推动人才“优粤卡”使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牵头,市科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住规建局、市卫计局、市工商局、各区配合),“优粤卡”持有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与企业所在地户籍居民同等享受我市人才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政策待遇,其中符合条件的
11、境内持有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在本市办理赴港澳签注及其他出入境证件; 鼓励各区给予为本地经济社会做出贡献的“优粤卡”持有人适当奖励。,(十六)积极推动人才“优粤卡”使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牵头,市科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住规建局、市卫计局、市工商局、各区配合),持有“优粤卡”的外籍人员,可申请办理5年以内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有效期为5年的居留许可。对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人员在广东创办科技型企业,给予中国籍公民同等待遇。经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出入境、停居留及聘雇外籍家政人员等便利措施。回国后在外资研发机构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可直接认定高级职称。,(十七)加强对外资
12、企业专利的保护,(市科工信局、市文体旅游局、市金融工作局、横琴新区牵头,市司法局配合),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借助珠海国际仲裁院,按国际规则解决知识产权纠纷。,07,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08,(十八) 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 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市编办、市商务局、市国税局牵头,市科工信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卫计局、市口岸局、各区配合),允许符合条件的省内跨地区经营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分支机构可就地入库。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直接投资于鼓励类投资项目,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实行递延纳税政策,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承接医疗机构、旅行社、加油站
13、等领域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依法委托。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压缩货物通关时间,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1,2,3,进一步规范政府审批权责和标准,优化企业投资审批流程,将现有投资审批事项及其审批时限进一步压缩。 落实外资备案权限下放至行政区(功能区)。,提升对外招商质量和水平,09,(十九)推进精准招商,(市商务局牵头,市科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规建局、各区配合),开展高端技术招商,瞄准科研院所、创业团队、高层次人才,协同打造创新平台,推动我市实体经济发展。鼓励各区利用横琴自贸试验区功能平台增创招商优势。,(二十)促进存量外资企业优化升级,(市科工信局牵头,市商
14、务局、各区配合),(二十一)优化重点产业园区吸收外资环境,(市商务局、市国税局牵头,各产业园区配合),国家级开发区内新设的外商投资项目,可参照深圳前海、珠海横琴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鼓励园区按项目直接经济贡献的一定比例予以奖励。推动省级经济开发区扩区和区位调整,支持其开放型经济发展。,完善保障机制,10,(二十二)进一步完善我市利用外资保障机制,(市委组织部、市商务局牵头,市外事局、各区配合),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机制,利用外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扩大开放的重要意义,加强与上级部门协调沟通,主动作为,强化责任,密切合作。牵头部门要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创新工作方法,确保各项政策落地,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