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护理不良 事件 主动报告激励机制 2015.05 修订 一、自愿报告制度依据保密性、自愿性和非处罚性为处理原则 ,鼓励 从业人员主动报告。 二、报告者可以报告自己发生的问题 ,也可以报告所见他人发生的问 题。如原报告系统采取了匿名的形式 ,对报告人应严格保密。 三、自愿报告者应遵循真实、本人亲身经历的原则陈述事件 ,不得故 意编造虚假情况 ,不得诽谤他人 ,否则将根据其造成的后果和影响 ,承 担相关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四、报告中违反相关规定和制度的行为 ,属于非主观故意 ,未造成后果 的免于处罚。 五、自愿报告人员为消除护理安全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对保障护 理安全有贡献的 ,护理部 组
2、织 讨论给予 50-200 元 奖励。 六、 主动上报护理不良事件 , 每例奖 20 元;未及时上报引起纠纷或投诉者, 根据情节 严重程度 扣发 奖金 50 100 元 。 七、发生严重的不良事件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 具 、 器具均要妥善保管, 医患双方封存签字保存。不得擅自涂改、 销毁、 藏匿、转移、转换等方式来改变其原貌 。 有意违反规定 者 要追究行政责任。 八、各科室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发生不良事件的科室及时组织 分析 、 讨论 ; 各科室对当月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进行统计,组织全科 护理人员讨论、分析、制定整改措施。 2 九、护理部对全院护理不良事件进行鉴定,并每季度组织护士长分析 讨论,提出防范措施。 十、护理人员可以通过口头、电话、书面报告、邮件等形式报告不良 事件。 护理不良事件包括: 1、 手术病人 /部位错误 2、 病人识别错误 3、 用药错误 4、 输血意外 5、 静脉输液意外 6、 使用呼吸机发生意外 7、 人约束意外 8、 各种管道脱落 9、 病人院内自杀 /走失 10、 病人院内跌倒 11、 意外针刺伤 12、 药物不良反应 13、 其他需要报告的意外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