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學自治與學生權利保障 從學生申訴權益看教師教學注意事項,報告人:健康暨諮商中心 姚淑文主任,大學自治 v.s 學生權利保障,學生若因學校之措施、處遇而造成自身權利受損,可向學校提出申訴。 釋字684號之影響:擴大了學生權利,可訴願的範圍擴大,不限於有關學籍事項。 但大學自治及教師教學專業的權力依然被尊重。,學生申訴與教師之關係,本校94-101學年度共提出27件學生申訴案,其中21件屬成績評定爭議。 常見有關教學之申訴多為成績之評定、選課權益、論文指導等議題。 學生往往在面臨1/2、2/3退學時,為爭取保住學籍而提出成績申訴。 若在授課大綱、評分標準、作業繳交規定上有模糊、變動等情況,則易成
2、為爭議之標的。,相關法規參考,本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章程及運作辦法 第5條 申訴人對本校有關其懲處或其他措施及決議,認有不當,並損及其權益時,應於收到或接受相關懲處、措施或決議之次日起30日內提起申訴。 有關學習成績考評之申訴,應先循學系、學院、教務處之程序辦理後,如有不服,再提申訴評議。 本校學則第25條之1 學生對所修科目學期成績有異議時,應於成績繳交截止日後10工作天內,填寫學生複查學期成績申請表提出申請複查。 學生若對複查成績結果不服,得依本校學生申訴辦法之規定提出申訴。,案例分享,A生因為某課程缺席,點名未到次數過多,教師評為不及格。該生堅持其出席率高過其他及格者,故提起成績評定
3、申訴。 評議結果雖不成立,但仍有可注意改進之處: 出席率不宜作為不及格的唯一原因,只能列入平時成績的一部份。 點名單劃記要清晰明確,記號統一,避免塗改,妥善保存。 出席率做為平時成績內容項目時,缺席扣幾分,遲到扣幾分,及請假的方式等,最應事前明文規定並落實執行。 缺席過多者,建議事先予以預警通知。,相關法規參考,本校學則第22條學業成績之計算以下列規定為原則:一、凡有平時測驗成績者,依平時測驗成績佔30%,期中考試成績佔30% ,學期考試成績佔40%,合併計算,作為學期成績。 二、凡無平時測驗者,依期中考試成績佔40% ,學期考試成績佔60% ,合併計算,作為學期成績。 任課教師得依據事實需要
4、異動前項計分百分比,但應於開學初向同學宣布或公告或於教師授課計畫表中詳細載明。,案例分享,B生以e-mail繳交作業,檔名未標識明確,教師誤認該生未繳,給予總成績不及格,該生提出申訴。 評議結果成立。 應注意及可改進之處: 可事先明文規定作業繳交的方式、檔名等。 可再次向未繳或繳交內容不明確者確認是否已繳交。,案例分享,C生考試未帶計算機,作答時僅給出推論之答案,而無呈現具體數字結果。該生認為自己觀念正確,可得一定分數,但教師給予低分不及格,該生提出申訴。評議結果雖不成立,但仍有可注意改進之處: 可在考前說明答題評分標準或要件,或在考題中簡述。,案例分享,D、E兩生考前根據老師所提示考題範圍及
5、講義PPT共同擬答,考後老師閱卷發現兩人答案幾乎完全雷同,認定為作弊給予不及格,學生提起申訴。 申訴評議結果成立。 應注意及可改進之處: 作弊行為應以當場為判斷標準,並保存物証,不宜以事後推論方式認定學生作弊。,案例分享,F生學期成績不及格,認為是因授課老師調整學期成績計算方式所致,學生提出申訴。 申訴評議結果不成立。 應注意及可改進之處: 任課老師可依事實異動學業成績計算原則,但應於開學初公告於授課計畫表中,學期中調整計算原則,恐違反本校學則。,申訴權益 v.s 教學專業,對於教學的內容、評分標準,申評會不干涉質疑。 然觀察教師評分的形式與程序顯有不當、損害學生權益時,委員會可作出申訴有理由
6、之決議,請教師重新評量。,相關法規參考,本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章程及運作辦法 第21條 學生申訴事項涉及品行考核、學業評量或懲處方式之選擇,應尊重教師及學校本於專業及對事實真相之熟知所為之決定,僅於其判斷裁量違法或顯然不當時,始得予撤銷或變更。,避免爭議及申訴,時代潮流改變,過度嚴格或是依教師態度任意變更評分標準,容易引起爭議。 明確而合理公平的授課大綱、評分標準。 愛心與負責,關懷學生之態度。 方便流暢的師生溝通管道,避免不回應的態度。,具體建議 - 選課,擋修、先修規定須符合學術領域知識進階之合理要求。 研究生選擇指導教授,不宜予以限制。 各研究所可自行訂立有關學術事項之修業規則。 指
7、導教授須監督學生之學術倫理。,具體建議 - 評量,應事先公告評量標準,並依照實施。 避免臨時更改配分比例。 標準應明確、合理、確認學生充分了解。 不宜單以學生出席率不佳作為不及格的唯一理由。 宜避免扣考制度。 証照考取與否,不宜作為該科成績不及格之事由。 作弊行為之証據要留存。,具體建議 作業,作業何時交、如何交,可否補交、如何補交? 學生可否請求確認分數、請求之期限? 學生如何確認老師有否收到作業? 補交是否影響分數?以上都應該儘量具體、明確規定說明。,具體建議 訊息公告,有關授課內容、作業、考試等有關公告(尤其是有變更時),儘量以多重管道、個別化的方式宣佈(不要只公佈於系佈告欄),並確認學生是否都收到訊息。,有學生對我提出申訴,怎麼辦?,避免表現敵對之態度 儘量溝通協調,以合作方式解決問題 處理自己委屈或氣憤的情緒 備齊相關教學資料(授課大網、成績登記表、考卷等) 了解相關申訴流程,東吳大學學生申訴簡要流程,學生申訴業務相關承辦單位,成績評定複查: 學生向所屬學系提出申請,由教務處辦理。學生申訴收件及行政業務:秘書室。學生申訴權利保護推廣:健康暨諮商中心。,心路基金會,感謝聆聽,敬請指教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