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J 33 JB/T 500791999 空气等离子弧切割机 产 品 质 量 分 等 (内部使用) 1999-12-30 发布 2000-06-01 实施 国 家 机 械 工 业 局 发 布 前 言 本标准是对 JB/T 5007996空气等离子切割机 产品质量分等的修订。 本标准与 JB/T 5007996的主要差异为:简化了评价产品质量的操作。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JB/T 5007996。 本标准由全国焊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哈尔滨焊接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潮涌、温德辉、王润。 本标准于 1996 年首次发布,本次是第一次修订。 JB/T 50079
2、1999 1 1 范围 本标准对考核空气等离子弧切割机产品质量的技术指标进行了规定和分类, 并对空气等离子弧切割 机产品质量分等评分办法作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批量生产的一般空气等离子弧切割机的产品质量分等, 某些有特殊要求的空气等离子 弧切割机,可在本标准基础上加以补充。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JB/T 74381994 空气等离子弧切割机 3 技术指标的分类 3. 1 JB/T 74381994中的重要指标有以下六类: a) 3.
3、 4 切割机的基本参数; b) 5. 2 温升限值; c) 5. 4 电源应具有一定的负载和短时过载以及冲击过电压的适应能力; d) 5. 8 水冷系统; e) 5. 9 气路系统; f) 第 6章 安全。 3. 2 除 3.1 所列指标为重要指标外,本标准中的其它指标均为一般指标。 4 产品质量的分等 根据空气等离子弧切割机及其配套件的产品质量水平和使用价值,分为合格品、一等品和优等品三 个等级。 4. 1 合格品产品质量应达到 JB/T 7438 的规定,零部件配套件应能保证该产品的质量达到合格品水平, 产品生产过程质量稳定。 4. 2 一等品产品质量是在合格品的基础上有一定提高,相当 于
4、工 业发达国家 90年代初至中期水平,产 品在国内市场上有竞争能力。 产品水平的评价是在合格品的基础上采用多指标加权综合评定方法,即在 JB/T 7438 的基础上再提高要 求,新增加了七项技术经济指标对产品进行考核。其产品的水平按得分多少进行评价,其计算公式见式(1) : 国家机械工业局 1999- 12-30 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空气等离子弧切割机 产 品 质 量 分 等 (内部使用) JB / T 500791999 代替 JB/T 5007996 2000-06-01 实施 JB/T 500791999 2 = = k i i i J M Z 1 (1) 式中:M i 第
5、 i项指标应得分值; J i 第 i 项指标的加权系数(见表 1) ; k考核指标总个数。 计算时,应根据指标满足度按各台空气等离子弧切割机实测数据的平均值求出 M i 。对于一等品, 其总分应不低于 75 分。 表 1 加权系数 检 验 项 目 加 权 系 数 J i切割适应性 0.34 效 率 0.0 5 割炬零部件的互换性 0.1 切割电流(电压)的稳定性 0.05 模拟运输试验 0.16 引弧性能 0.1 5 外观和操作的舒适性 0.15 4. 3 优等品产品质量在合格品的基础上有大的提高,相当于工业发达国家的当代水平,产品在国际市 场上有竞争能力。产品水平的评价方法与 4.2 相同。
6、对于优等品,其总分应不低于 85分。 5 指标满足度 表 2表 8列出了满足度为 60、 80和 10 0 分所对应的技术经济指标,其它数据所对应的满足度应按 比例用内插法求取。 5. 1 切割适应性评分标准见表 2。 表 2 切割适应性 满 足 度 分 60 80 100 指 标 割瘤、 引弧、 弧稳定性和 割缝质量等项技术指标能 满足切割要求。 切割机的技 术性能一般 割瘤小,引弧良好,电弧 较稳定,割缝质量较好。切 割机的技术性能达到国内同 类产品的最好水平 割瘤很小,引弧很容易, 电弧很稳定, 割缝质量很好。 切割机的技术性能达到国际 上同类产品的最好水平 5. 2 效率评分标准见表
7、3。 JB/T 500791999 3 表 3 效率 满 足 度 分 60 80 100 I 2=16A 51 56 59 I 2=25A 52 57 60 I 2 =40A 53 58 61 I 2 =63A 54 59 62 I 2 =100A 56 61 64 I 2 =125A 57 62 65 I 2 =160A 59 64 67 I 2=200A 61 66 69 I 2=250A 63 69 72 效 率 % I 2 =315A 66 72 76 5. 3 割炬零部件的互换性 将抽查的零部件与空气等离子弧切割机所带的割炬上的零部件进行互换,以检验零部件的互换性, 其指标满足度如表
8、 4。 表 4 割炬零部件的互换性 满足度分 60 80 100 指标 装 配 情 况 不加修整就装不上。同轴 度误差不大于喷嘴直径 10% 装上, 但与技术要求相比 配合较紧或较松。 同轴度误 差不大于喷嘴直径 5% 装上,各部分配合符合要求。同 轴度误差不大于喷嘴直径的 4% 5. 4 切割电流(电压)的稳定性评分标准见表 5。 表 5 切割电流(电压)的稳定性 满 足 度 分 60 80 100 电源电压变化 10%时,切割电流(电压)的变化率 % 8 6 2 5. 5 模拟运输试验评分标准见表 6。 表 6 模拟运输试验 满足度分 60 80 100 指 标 掉下的螺钉、螺母、垫圈总数
9、不超过 10 个, 松动的不超过 20 处,重要零部件虽松 动但尚未掉下或损坏。 切割电流虽有输出, 能起弧,但达不到额定切割电流值 螺钉、 螺母、 垫圈松动的不超过 4处 ,但无掉下,仅有个别重要零 部件有些松动但无损坏。 控制功能 和切割电流无明显变化 螺钉、螺母、垫圈及 重要零部件无一松动、 掉下或损坏。控制功能 和切割电流无变化 5. 6 引弧性能评分标准见表 7。 JB/T 500791999 4 表 7 引弧性能 满 足 度 分 60 80 100 接触式割炬 80% 90% 100% 2 100% 3 90% 100% 额定切割电 流小于 50 A 5 80% 90% 100%
10、3 100% 4 90% 100% 引 弧 30 次 成 功 率 % 非接触式割炬的引 弧距离(喷嘴至工件 距离) mm 额定切割电 流大于 50 A 6 80% 90% 100% 5. 7 外观和操作舒适性评定标准见表 8。 表 8 外观和操作舒适性 满足度分 60 80 100 指 标 造型一般,表面光滑,平 整度一般, 色泽搭配较协调, 切割机移动方便, 各种开关、 按钮能完成预定功能,各种 指示易读。割炬较重,手感 一般。电极和喷嘴寿命只是 国内普通水平,切割机制造 质量一般 造型较好,表面光滑, 平整度较 好,色泽搭配协调一致,切割机移 动方便,较灵活,各种开关、按钮 操作方便,各种
11、指示清晰易读,整 机协调好用。割炬较轻,手感较舒 适。 电极和喷嘴寿命以及切割机制 造质量达到国内同类产品的最好 水平 造型优美, 表面光滑, 平整度好, 色泽搭配醒目,切割机移动方便、 灵活,各种开关、按钮操作灵活、 方便,各种指示清晰易读,整机协 调好用。 割炬轻巧耐用, 手感舒适。 电极和喷嘴寿命以及切割机制造 质量达到国际上同类产品的最好 水平 6 检验方法 6. 1 空气等离子弧切割机合格品的考核项目的检验方法按 JB/T 7438 的规定。 6. 2 切割适应性、外观和操作舒适性、引弧性能及割炬零部件的互换性检验的评定应由至少两名以上 熟悉本项工作的专家分别进行检验,按照 指标满足
12、度进行评分,取其平均值作为该项指标得分。在计算 中如遇最高分或最低分与平均值之差超过 10 分(含 10 分) ,则应同时去掉这些最高分和最低分,然后 再重新求出平均值。 6. 3 空气等离子弧切割机效率、切割电流(电压)的稳定性的检验按 JB/T 7438的规定在额定条件下 进行。对于手工半自动的空气等离子弧切割机,其效率在 60%负载持续率下测量;对于自动式空气等 离子 弧切 割机 ,则应在 100%负载持续率下测量。取各台实测数据的平均值按照指标满足度进行评分。 6. 4 模拟运输试验的检验是利用强化模拟运输振动台进行。强化模拟运输振动台的技术参数为:模拟 三级 公路 运输 、速度 =3
13、5 km/h、强化系数 =6. 9。按照该试验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将试样放在指定位置, 并按规定配置重量,用螺杆或绳索将试样和配重固定好。试验持续时间为 1 h。试验后将试样取下,不 做任何修复即进行检查和通电试验,根据检验情况按照指标满足度采用 6.2规定的方法进行评分。该项 试验应在其它项目检验之后进行。 在无条件进行模拟运输试验时,也允许用汽车运输试验代替。其条件如下: a) 路面:三级公路的中级路面(碎石及砾石路面、不整齐的石块路面和其它粒料路面) ; JB/T 500791999 5 b) 路程:240 km; c) 车速:3040 km/h; d) 载重量:满载量的三分之一; e) 试
14、样的摆放位置:车厢中部。 试验结果如与模拟运输试验有矛盾时,以模拟运输试验结果为准。 7 抽样方法 7. 1 空气等离子弧切割机产品质量检查的抽样一般应从该产品经销商店(公司或供应站)的待销产品 和产品制造厂包装入库的合格产品中随机抽样 2台,但样本应该是最近(出厂日期或入库日期不超过 1 年)生产的产品。对于合格品检查,应按 JB/T 7438 的规定检查,样本必须都相应符合 JB/T 7438的重 要指标和一般指标规定。 产品评定一等品或优等品时, 样本如在制造厂抽样,产品数量应不低于样本数量的 3倍。 若在产品 经销部门抽样,则不受此限制。 7. 2 产品检验不符合要求时,整机 6个月后、配套件 3个月后再补查一次,抽样的样本数量不变。若 补查合格,仍可判为合格品或一等品或优等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