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J 32 JB/T 501962000 3MW600MW 发电机 无磁性护环合金钢锻件 产品质量分等 (内部使用) 2000-08-31 发布 2000-12-01 实施 国 家 机 械 工 业 局 发 布 I 前 言 本标准是对 JB/T 5349194350MW 发电机无磁性护环合金钢锻件 产品质量分等和 JB/T 5349794100300MW 发 电机 无磁性 护环 合金 钢锻件 产品质量分等的修订。修订时,对原标准 作了编辑性修改,并结合了 JB/T 7029199350MW 以下汽轮发电机无磁性护环锻件 技术条件 、 JB/T 1268 199350200MW 汽轮发电机无磁性护
2、环锻件 技术条件和 JB/T 70301993 300 600MW 汽轮发电机无磁性护环锻件 技术条件相应规定对某些技术指标作了变动。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JB/T 5349194、JB/T 5349794。 本标准由德阳大型铸锻件研究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大金。 JB/T 501962000 1 1 范围 本标 准规 定了 3600MW 发电机无磁性护环合金钢锻件产品的质量等级及分等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和评定方法。 本标 准是 考核 3600MW 发电机无磁性护环合金钢锻件的产品质量、等级评定、企业升级和优质品 判定的依据。 2
3、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223(1981199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2281987 金属拉伸试验方法 GB/T 43381995 金属材料高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 63941986 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方法 JB/T 12681993 50200MW 汽轮发电机无磁性护环锻件 技术条件 JB/T 40101985 汽轮发电机用钢制护环 超声波探伤方法 JB/T 70291993 50MW 以下汽轮发电机无磁性护
4、环锻件 技术条件 JB/T 70301993 300600MW 汽轮发电机无磁性护环锻件 技术条件 ASTM A3421979 弱磁性材料导磁率测定方法 3 产品质量分等技术要求 3. 1 化学成分 锻件用钢的化学成分合格品和一等品应分别符合JB/T 70291993、 JB/T 12681993和 JB/T 7030 1993中表 1的相应规定。其中优等品的磷、硫含量应符合本标准表 1的规定。 3. 2 力学性能 锻件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国家机械工业局 2000- 08-31 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3MW600MW 发电机 无磁性护环合金钢锻件 产品质量分等 (内部
5、使用) JB / T 501962000 代替 JB/T 534 9194 JB/T 5349 794 2000-12-01 实施 JB/T 501962000 2 表 1 化学成分 % 要 求 钢 种 P S 试 验 部 位 50M n18 Cr5 50M n18C r5N 50Mn 18Cr4WN 0 .050 0.01 5 1Mn 18Cr18N 0 .040 0.01 0 在浇注过程中取样 表 2 力学性能 指 标 容 量 锻件 级别 等 级 bMP a 0.2MP a 4(5 )% % 试 验 部 位 合格品 735 640 20 35 一等品 845 670 25 40 优等品 9
6、00 690 30 45 合格品 835 735 18 30 一等品 895 760 20 35 优等品 935 785 25 40 合格品 885 785 16 30 一等品 965 825 18 35 350 MW 优等品 1000 830 25 40 在延长端 1/2 壁厚处切 环相对位置取 2个拉伸试 样(10 mm) 合格品 895 760 25 35 一等品 935 785 25 40 优等品 950 800 30 45 合格品 965 825 20 30 一等品 985 830 22 35 优等品 1000 835 25 40 合格品 1035 900 20 30 一等品 103
7、5 925 22 35 优等品 1040 935 25 40 合格品 830 790 20 60 一等品 835 970 22 60 优等品 850 1000 25 65 合格品 900 900 19 57 一等品 925 1030 19 57 5020 0MW 优等品 935 1050 20 60 在延长端 1/2 壁厚处切 环相对位置取 2个拉伸试 样(12.5 mm),内环 相对位置取2个冲击试样 JB/T 501962000 3 表 2(完) 指 标 容 量 锻件 级别 等 级 bMP a 0.2MP a 4(5 )% % 试 验 部 位 合格品 970 970 17 55 一等品 9
8、85 1100 18 55 优等品 1000 1150 20 57 合格品 1030 1030 15 53 一等品 1035 1170 17 53 优等品 1040 1180 20 55 合格品 1070 1070 15 52 一等品 1075 1210 16 52 3 006 00MW 优等品 1080 1215 18 53 在延长端 1/2 壁厚处切 环相对位置取 4个拉伸试 样(12.5mm),内环取 4 个冲击试样,位置按订 货图样规定 注: 1M n1 8Cr1 8N钢的拉伸试验温度为 95105,冲击试验温度为 2027,在 300MW以上护环的同一试环上 的 b、 0. 2 的波
9、动值不超过 50M Pa。 3. 3 残余应力 锻件残余应力应符合表 3的规定。300600MW 的未规定可按供需双方协议执行。 表 3 残余应力 容 量 等 级 要 求 试 验 部 位 合 格 品 一 等 品 3200 MW 优 等 品 不超过规定屈服强度的 20% 在延长端 1/2壁厚处切环 3. 4 应力腐蚀 3. 4. 1 300600MW 护环当需方提出要求时,应进行应力腐蚀检验。 3. 4. 2 导致应力腐蚀裂纹显现的时间应大于或等于 1000h。 3. 5 晶粒度 锻件的晶粒度应符合表 4的规定。 表 4 晶粒度 等 级 要 求 试 验 部 位 合格品 50MW 以下无要求,50
10、MW以上1级 一等品 1 级或更细 优等品 同一等品 取自延长端任意处或试环上 JB/T 501962000 4 3. 6 无损检验 锻件的无损检验结果除符合 JB/T 7029、JB/T 1268 和 JB/T 7030的相应规定外,还应符合表 5 的 规定。 表 5 超声波检验结果 容量等级要求试验部位合格品 符合标准规定 一等品 3 600M W 优等品 3个 纵波探伤时在任意 100 m m宽度的全圆周 内相应当量直径的缺陷数 3. 7 磁导率 锻件的磁导率应符合表 6的规定。 表 6 磁导率 等 级 要 求 试 验 部 位 合格品 一等品 优等品 3200MW:在磁场强度为 1.6
11、10 4A/ m时,锻件的磁导率应不大 于 13 .8 1 0 7H/m;300600M W:在 磁场强度为 0.8 10 4A/m时, 锻 件的磁导率应不大于 13.210 7H/m 中环切取 1个试样, 由需 方进行 3. 8 机械加工质量 发运的锻件必须机械加工到需方图样标明的尺寸和表面粗糙度,一般应符合表 7 的规定。 表 7 机械加工质量 等 级 要 求 合格品 粗加工交货的锻件,规定检查的几何尺寸和表面粗糙度项目总计,合格率不得小于 80% 一等品 粗加工交货的锻件,规定检查的几何尺寸和表面粗糙度项目总计,合格率不得小于 85% 优等品 粗加工交货的锻件,规定检查的几何尺寸和表面粗
12、糙度项目总计,合格率不得小于 90% 4 说明 经供需双方协商,凡需方认可某项指标略低于合格品要求而能验收的为合格品。 5 用户评价和用户服务 用户评价和用户服务按表 8 的规定进行评定。 JB/T 501962000 5 表 8 用户评价和用户服务 等 级 要 求 合 格 品 1)用户评价产品能满足使用需要; 2)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一 等 品 1)用户评价产品使用效果良好,在国内市场上有竞争能力; 2)经常访问用户,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优 等 品 1)用户评价产品质量与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相当; 2)经常访问用户,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6 试验方法 6. 1 化学成分 化学成分分析方法按
13、GB/T 223 的规定。 6. 2 力学性能 力学 性能 检验按 GB/T 228 的规定和 GB/T 4338 的规定进行。取样部位、数量按 JB/T 7029、 JB/T 1268 和 JB/T 7030的规定。 6. 3 残余应力 残余应力的测定方法按 JB/T 1268 的规定。 6. 4 晶粒度 晶粒度试验方法按 GB/T 6394 的规定。 6. 5 超声波探伤 超声波检验按 JB/T 4010的规定进行。 6. 6 磁导率 磁导率试验方法按 ASTM A342 的规定。 7 抽样方法 7. 1 企业进行产品质量考核时,应逐件进行检查。 7. 2 行业、企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
14、进行产品质量考核或检查时,应从企业正在生产或交货检验 的锻件中,任意抽取两件或三件(包括不同容量)进行检查。 8 检测要求 8. 1 企业进行产品质量考核时,检测工作应由企业的质量检查部门负责。试验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的规 定。 8. 2 行业、企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进行产品质量考核或检查时,检测方式分别由这些部门自行 决定。 9 评定方法 9. 1 单个锻件的产品质量评定,采用全部指标达到法,即锻件各单项质量指标的等级结论必须全部达 到某个等级,该锻件才能评为这个等级,否则 只能按各单项质量指标中所能达到的最低等级来评定该锻JB/T 501962000 6 件的等级。 9. 2 行业、企业主
15、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进行产品质量考核或检查时,对抽查的产品应逐件评定,并 按 9.1的规定处理。当考核两件时,两件应全部达到某个等级,该产品才能评为这个等级;当考核三件 时,允许有一件产品中的一项指标低于所评定的等级(3.6 的无损检验除外) 。 产品质量的等级应根据抽样结果, 考虑用户评价意见, 由上级考核部门进行综合评定。还应考虑企 业全年生产产品的逐件评定结果,必须有 80%的产品达到一等品时,该种产品才能评定为一等品;必 须有 85 %的产品达到优等品时,该种产品才能评定为优等品。 9. 3 行业、企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进行产品质量考核复查或临时抽查时,可进行全部项目的检 测或减少
16、某些项目的检测。 9. 4 凡需方进行检验的项目,评定时按不同情况处理。 9. 4. 1 企业在产品出厂时评定等级,可以对该项指标不作计算,但在需方返回检验结果时,若达不到 要求,则应在当年产量中扣除。 9. 4. 2 行业、企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时,其检测数据应按下列情况之一处理: a )向需方索取该项检验数据后,再评定; b )从用户意见中判断该项产品的质量状况,确定其等级; c )如需方不提供该项检测数据,也无综合判定的资料时,则该项指标可不计算。 9. 5 本标准规定的项目,在订货条件中没作要求时,企业可不进行检测,但作为分等技术要求必须保 证达到。为了考核保证指标能否达到,在材质、工艺、设备均已定型稳定、无原则性变化的情况下,企 业可以采取抽查的办法。凡未检测项目,在半年产量不超过 30件时抽查 23 件,产品超过 30件时抽查 35件。抽查工作应由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凡不抽查又不进行检测的项目只能按合格品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