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J 95 JB/T 510151999 内燃机 管壳式机油冷却器 产品质量分等 (内部使用) 1999-12-30 发布 2000-06-01 实施 国 家 机 械 工 业 局 发 布 I 前 言 本标准是对 JB/T 5101592内燃机 管壳式机油冷却器 产品质量分等的修订。修订时对原 标准作了编辑性修改,主要技术内容没有变化。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JB/T 5101592。 本标准由全国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内燃机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达能、陈华。 本标准于 1987年首次发布,于 1992年第一次修订。 JB/T 510151999 1
2、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内燃机管壳式机油冷却器产品合格品、一等品、优等品三个等级的质量指标,试验方 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 准适 用于 6135、JLG2 A、 4105 内燃机管壳式机油冷却器(以下简称冷却器)产品质量等级的 评定。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282819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T 38211983 中小功率内燃机清洁度测定方法 JB/T 50951991 内燃机机油冷却器传
3、热性能试验方法 3 质量指标 3. 1 技术要求 3. 1. 1 产品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3. 1. 2 冷却器所用结构材料在工作介质中应具有防锈性或经过防锈处理。 3. 1. 3 冷却器的结构应保证当管子压扁或堵塞时拆卸的可能性,以及散热芯子的互换,并保证便于清 洗室内的油沉积物及水垢。 3. 1. 4 冷却器的传热性能参数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3. 1. 5 冷却器的油侧清洁度应符合表 2的规定。 3. 1. 6 冷却器的密封性能按表 3规定压力承载下历时 3 min 不允许泄漏。 3. 1. 7 冷却器的耐振性能应在频率 050 Hz 范围内选择共振点(如无共
4、振点则用 50 Hz 频率) ,加速 度 为 40 m/s 2 工况下连续振动 12010 4 次,不允许泄漏和零件损坏。 表 1 国家机械工业局 1999- 12-30 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内燃机 管壳式机油冷却器 产品质量分等 (内部使用) JB / T 510151999 代替 JB/T 5101 592 2000-06-01 实施 JB/T 510151999 2 序 号 检查项目 型号 水流量 m 3 /h 油流量 m 3 /h 合格品 一等品 优等品 6135 6.10 1.68 22 28 34 JLG2A 4.28 3.35 17 18.5 25 1 综合传热系数
5、 K o W/(m kP a) 4105 5.40 1.30 68 73 85 6135 6.10 1.68 125 130 15 5 JLG2A 4.28 3.35 170 180 22 0 2 体积利用系数 K v kW/( m 3 ) 4105 5.40 1.30 217 230 24 0 6135 6.10 1.68 42 45 65 JLG2A 4.28 3.35 59 65 75 3 重量利用系数 K q W/( kg) 4105 5.40 1.30 85 91 95 注 1 表内所列数据进油温度为 951,进水温度为 851。 2 表 内冷却器体积系指芯子体积,冷却器重量 61
6、35、JLG 2A二型号系指冷却器整体重量, 4105系指芯子的重量。 表 2 m g 等 级 合格品 一等品 优等品 油侧清洁度 40+10 F 020+10 F 0注:F 0 油侧传热面积,m 2 。 表 3 k P a 等 级 合格品 一等品 优等品 油 侧 700 800 900 压缩空气压力 水 侧 400 400 400 3. 1. 8 耐压力交变循环性能 冷却器油腔充满介质,介质试验压力从 25 kPa 上升到规定压力,经保持再下降到 25 kPa各占 2 s。 即 6 s时间为一个循环,介质温度为 851。 3. 1. 8. 1 合格品 试验压力从 25 kPa 上升到 500
7、 kPa,经保持再回复到 25 kPa 为一个循环,进行 310 4 个循环, 不允 许出现泄漏、脱焊及零件损坏现象。 3. 1. 8. 2 一等品 试验压力从 25 kPa 上升到 686 kPa,经保持再回复到 25 kPa 为一个循环,进行 310 4 个循环, 不允 许出现泄漏、脱焊及零件损坏现象。 3. 1. 8. 3 优等品 3. 1. 8. 3. 1 试验 压力从 25 kPa上升到 490 kPa,经保持再回复到 25 kPa 为一个循环,进行 1500个循环。 JB/T 510151999 3 3. 1. 8. 3. 2 试验压力从 25 kPa 上升到 880 kPa,经保
8、持再回复到 25 kPa 为一个循环,进行 150个循环。 3. 1. 8. 3. 3 按顺序重复 3.1.8.3.1 及 3. 1 . 8.3 . 2 规范共进行 310 4 个循环试验,不允许出现泄漏、脱焊及 零件损坏现象。 3. 1. 9 冷却器表面不允许出现碰伤、变形、焊料聚集及电焊飞溅物。 3. 1. 10 进、出油口和水口应有堵盖以防冷却器内腔受污染。 3. 1. 1 1 每台冷却器应有标牌,包括下列内容:制造厂厂名或商标;冷却器型号;出厂年月或出厂编号。 标牌在冷却器使用期内保持良好。 3. 1. 12 每台冷却器出厂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包括下列内容:制造厂厂名;冷却器型号。 3
9、. 1. 13 冷却器的包装应确保在运输及贮存过程中不受损伤。 包装好的冷却器允许采用任何正常运输方 式。 4 试验方法 4. 1 基本要求 4. 1. 1 产品质量指标按第 3章的规定。 4. 1. 2 样品抽取方法与数量按第 5 章的规定。样本一经抽取封存后至检测工作结束期间,不得再作调 整、修理或更换。 4. 1. 3 样品检测结果按第 5章评定。 4. 2 传热性能试验方法 4. 2. 1 冷却器进油温度和进水温度,机油流量和水流量根据表 1 规定。 综合传热系数 K o 按式(1)计算: K o= m o o o t p F Q(1) 式中:Q o 机油放出的热流量,W; F o 油
10、侧传热面积,m 2 ; p o 油侧压差,kPa; t m 对数平均温差,。 4. 2. 2 传热性能试验应按照 JB/T 5095 规定进行。 4. 3 油侧清洁度检测方法 将注入占油侧容积的 60%试验用汽油的冷却器,经密封后置于频率为 30 Hz,振幅为 1 mm 的振 动 台上 连续 振动 3 min, 然后对冷却器油腔内的汽油清洗液, 根据 GB/T 3821规定的过滤元件和过滤装置、 杂质收集的操作规程、杂质的过滤与称重、杂质计算进行检测。 4. 4 密封性试验 根据表 3 规定,将通入压缩空气的冷却器沉没在水槽内,出现连续气泡定为泄漏,有断续气泡者, 隔半小时再检查一次,重复出现
11、气泡者定为不合格项。 4. 5 振动试验 冷却器在振动试验台上按 3.1.7 规定的工况进行振动试验。 4. 6 耐压力交变循环试验 在压力交变循环试验台上按 3.1.8规定的工况进行试验。 JB/T 510151999 4 5 检验规则 5. 1 抽样检查规则及抽样方案 抽样检查规则及抽样方案按 GB/T 2828 的规定。 5. 1. 1 不合格分类 受检产品的质量特性不符合标准和产品图样规定的均称不合格, 按各类不合格对产品使用的影响程 度,将不合格分为:A类不合格、B类不合格、C 类不合格和 D类不合格(见表 4) 。 表 4 内燃机管壳式机油冷却器产品质量特性不合格分类 不合格分类
12、项 质 量 特 性 1 油侧清洁度未达到要求 A 2 密封性未达到要求 1 综合传热系数未达到要求 2 体积利用系数未达到要求 3 重量利用系数未达到要求 B 4 耐压力交变循环性能试验未达到要求 1 振动试验未达到要求 C 2 进、出油口没有堵盖,内腔已污染 1 冷却器表面质量未达到要求 2 所用结构材料没有防腐措施 3 采用结构不便清洗和拆装 4 标牌内容或位置不合要求 5 没有合格证或合格证内容不全 D 6 包装不合要求 5. 1. 2 合格质量水平 AQL 值 冷却器产品按合格品、一等品和优等品规定三个等级的 AQL 值(见表 5) 。 5. 1. 3 检验批量 规定 检验 批量 N为
13、 2650, 交验批应大于或等于规定批量范围的下限, 如大于规定批量范围的上限, 则应将产品按 26 50 分成若干批,随机抽取其中一批供抽样检查。 5. 1. 4 检查水平 对于 A类、C类和 D类不合格,采用特殊检查水平 S4,其样本大小字码为 C,n 为 5。 对于 B类不合格,采用特殊检查水平 S1,其样本大小字码为 A,n 为 2。 5. 1. 5 抽样方案 采用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见表 5,表中Ac、Re的值按计点法计算。 表 5 内燃机管壳式机油冷却器抽样判定方案 批量 N26 50 不 合 格 分 类 A B C D 项 数 2 4 2 6 JB/T 510151999 5
14、检查水平 S 4 S1 S4 样本大小字码 C A C 样本数 n 5 2 5 AQL 2.5 6.5 10 25 合格品 Ac,Re 0 ,1 1,2 3,4 AQL 2.5 6.5 10 15 一等品 Ac,Re 0 ,1 1,2 2,3 AQL 2.5 6.5 10 优等品 Ac,Re 0 ,1 1, 2 5. 2 抽样方案的实施 检查用样本应在用户单位或商业部门抽取,可不受批量范围下限值限制。 如上述地点无货,经有关 部门同意,可在生产厂的生产线上或近期(半年之内)入库的产品中抽取,此时必须严格执行 5.1.3 所 规定的批量范围,抽样必须突击进行,随机抽取。 5. 3 产品质量等级评
15、定 5. 3. 1 样本检查 样本应按表 4规定的不合格项目和表 5规定的抽样方案, 并按第 3章和第 4章的规定进行检查和评 定。 5. 3. 2 批合格或不合格的判断 样本经全数检查后,样本中若某类不合格的不合格项数小于或等于 Ac 值时,判该类为合格;当某 类不合格的不合格项数大于或等于 Re值时,则判该类为不合格;当各类全部判为合格时,该批产品判 为合格。 5. 3. 3 质量等级评定 5. 3. 3. 1 样本经全数检查后,当样本中各类不合格的不合格项数均小于或等于优等品的 Ac值时,评 受检产品为优等品;如样本中各类不合格的不合格项数均小于或等于一等品的 Ac值时,评受检产品为 一等品;如样本中各类不合格的不合格项数均小于或等于合格品的 Ac值时,评受检产品为合格品。如 样本中有一类不合格的不合格项数大于或等于合格品的 Re 值时,评受检产品为不合格品。 5. 3. 3. 2 如产品被评为不合格品,允许半年以后补查一次,如补查合格仍可评为合格品,但不得评为 一等品或优等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