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T 69JB/T 67151993农业拖拉机驾驶座标志点1993-07-29 发布1994-01-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发 布1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农业拖拉机驾驶座标志点的位置及其测量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轮式和履带拖拉机的单人驾驶座。2 定义驾驶座标志点(seat index point简写作SIP,见图1)位于驾驶座纵向中心平面内,在测量装置(见图2)的靠背板后表面之前140mm,并在一个于靠背板后表面之前150mm处与座板下表面相交的水平平面之上90mm的位置上。驾驶座标志点相对于拖拉机的位置是固定的,它不因驾驶座的调整状态不同而改变。3 驾驶座标志点的测量3.
2、 1 测量装置采用图2所示的装置测量驾驶座标志点,装置的重量为61kg。3. 2 驾驶座的调整在测量驾驶座标志点之前,应对驾驶座作如下的调整。3. 2. 1 前后、上下和角度可调整的驾驶座,应将各项调整处于中间位置。如因结构上的限制无法调整到中间位置时,则应调整到与中间位置最接近的偏上、偏后的位置。3. 2. 2 悬架系统可调整的驾驶座,应调整至如下状态:将测量装置连同规定的全部重物放上后,悬架系统应处在最大振动范围的中间位置。在测量驾驶座标志点的过程中,可以将悬架系统机械地锁定在该位置上。3. 2. 3 悬挂系统不可调整的驾驶座,应将测量装置连同规定的全部重物放上后,在所处的位置上锁定。3.
3、 3 测量驾驶座标志点的方法采用图2中所示的装置并按下述程序确定驾驶座标志点。3. 3. 1 将驾驶座标志点测量装置(以下简称SIP装置)放在驾驶座座垫上,并使两者的纵向中心平面重合,并向后推,使之贴至驾驶座的靠背。3. 3. 2 在SIP装置上加以重量为20kg的重物,使装置的总重量由61kg增加到261kg。此重物的重力作用点应在SIP标记前30mm处(在SIP装置靠背板后表面前170mm)。3. 3. 3 如图1所示,在SIP对装置施加两次约100N的水平力。3. 3. 4 再加重量为39kg的重物,使SIP装置的总重量从261kg增加到651kg,所加重物的重力作用点同第3.3.2条。
4、3. 3. 5 按本标准第2章定义规定的位置确定SIP相对于驾驶座的位置。机械工业部 1993-07-29 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农业拖拉机驾驶座标志点JB/T 671519931994-01-01 实施JB/T 671519932图1 测量状态图2 驾驶座标志点测量装置JB/T 671519933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全国拖拉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洛阳拖拉机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洛阳拖拉机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施干青。本标准代替原GB 623686农业拖拉机驾驶座标志点。JB/T67151993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机 械 行 业 标 准农业拖拉机驾驶座标志点JB/T 67151993*机械科学研究院出版发行机械科学研究院印刷(北京首体南路2号 邮编 100044)*开本8801230 1/16 印张3/8 字数4,0001993年12月第一版 1993年12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500 定价 3.00元编号 1241机械工业标准服务网:http:/www.J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