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类试卷]侵权法练习试卷3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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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侵权法练习试卷 3及答案与解析 Question 1 1 在侵权案件中是否可起诉未成年人 ? (1999年 4月 ) 2 (1)简述疏忽侵权的基本要素。 (2)“X在路上时, Y房顶上的瓦片掉下来,砸伤了 X,此情形适用于事情不言自明原则 ”。简述在提出事情不言自明前应满足的要求。 (1998年 9月 ) 3 (1)原告要在疏忽侵权案中胜诉须证明什么 ? (2)Leon是地产经纪人,负责销售公寓大楼。在给要购买公寓的人看公寓时,Leon表示大楼的主人会整修公用面积。公寓购买者称 大楼主人没有实现其整修的诺言,考虑对 Leon提起诉讼。给 Leon提建议。 (1993年 4月 ) 侵权法练习试卷

2、 3答案与解析 Question 1 1 【正确答案】 如果侵权是恶意的,或者疏忽是构成侵权的必要原因,未成年人可能因为不具备形成特定意图的能力而不负有责任。 【知识模块】 侵权法 2 【正确答案】 疏忽侵权的基本要素是原告须证明被告对其负有谨慎之责,被告违反了该谨慎之责任,且给原告造成的损害是直接的。 (2)被告没有疏忽,就不会发生此事故,在没有进一步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法院是这样认定的,即适用 “事情不言自明 ”原则。然而,须满足两个条件: (a)造成伤害的事情或活动完全是在被告或其雇员的控制下;以及 (b)如尽到适当的谨慎责任,就不会发生该事故。 【知识模块】 侵权法 3 【正确答案】 要证实是疏忽,原告须证明被告对其负有谨慎之责。被告违反了滇谨慎之责任,且给原告造成的损害是直接的。 (2)沟通须来自被告或其代理,且原告在征询建议后欲以特定的方式对此提起诉讼。原、被告之间须存在特殊的关 系,且存在理性的人认为其话很可能被遵照的情形。 【知识模块】 侵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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