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法练习试卷 28及答案与解析 Question 1 1 (a)Lim有一家宠物店,最近他在带狗散步时丢了一只阿尔萨斯小狗。他立即发出悬赏广告,任何人还回他的狗,他将支付给他 500美元。 Lena在 Victria公园慢跑时发现了小狗,她把狗装在汽车上准备去寻找它的主人。她进厂 Lim的宠物商店,挑选了几听售价为 15美元的狗食。然而,当她走向柜台处的 Lim时,她改变了主意,将食品放回别的货架上。 Lim坚持要她付狗食的账。这时她注意到橱窗里的悬赏广告,要求以她车内的小狗交换赏金。 给双方 的各自责任以建议。 (b)解释在何种情形下要约会有效终结。 2 James Pang刚庆祝了他的
2、17岁生日,他和他的叔叔 Winston一起来到商场疯狂购物,他买了如下的商品: (a)从 Diamond Silver有限公司购买价值 12000美元的钻石戒指给他的女朋友,款子分六次付清,由 Winston提供担保。 (b)从 Hong Kong Times有限公司购买 2500美元的手表,在两周之内付账。 (c)从 Electronics Co租购价值 25000美元的计算机游 戏设备。 出于对 Winston提供担保的感谢, James同意给 Winston的学生上二十次柔道课。然而现在很明显, James既不会承担经济上的债务,也不会遵守他与 Winston的协议。 根据以上事实,详
3、细说明 James是否能承担法律责任。 3 (a)解释合同中 “条件条款 ”和 “担保条款 ”的区别。 (b)Maradonna Mui是当地的一名流行歌手,她与 World Performance有限公司签订了一项在 Hong Kong Coliseum举行的四场音乐会上签名的合同。合同条款 中有一项这样的规定,她在正式演出前四天出席彩排。当她在正式演出前两天出现时,公司通知她,因为她的违约合同已终止。 她非常难过,因为这是在她歌唱生涯中的第一次变故,她坚持她应该被允许参加演出。给 Maradonna以建议。 4 (a)特种合同相对于简单合同有什么好处吗 ? (b)近来 Wan Chai银行
4、发出广告,以无底价的形式拍卖两处工厂的房产。 Tony想购买这两处房产,于是他出席拍卖会,发现只有一处工厂的房产参加拍卖。于是,他以 250万港元的价格竞价。由于只有他一个竞价,拍卖师很失望,迅速 宣布取消。 Tony发怒了,他寻求你的建议,他能否要求就银行要求救济。 5 (a)老人 Ronald Tam说普通话,视力很好但是不能读和理解英语。他给 Stanley Bank签了一份英文的、金额为 50000港元的担保书。他的儿子 John,只会讲广东话,告诉他那只是一份他们在银行开立共同账户的申请。几个月以后, Ronald收到来自银行的通知,告知他偿还 John欠银行的 50000港元的债务
5、。同时, John潜逃了。 Ronald拒绝承担责任。 Ronald能够以 “非我所签合同 ”抗辩成功吗 ?说明你 的理由。 (b)描述被证实得到纠正救济的条件。 合同法练习试卷 28答案与解析 Question 1 1 【正确答案】 这是一个最常见的题目。一般来说,考生对 (b)部分的回答很好,但对 (a)部分的回答不如对 (b)部分的回答好。在 (a)部分,考生似乎不能识别所涉及的问题并将答案清楚、连贯地表达出来。 (a)部分涉及的是两个基本的问题,也就是要约和承诺,以及悬赏要约的通知。关于第一个问题,当事人双方都不可能胜对方,因为商店货架上的商品陈列仅仅是发出了要约邀请,参见 1952年
6、 Pharmaceutical Society of Great Britain 诉 Boots Cash Chemists (Southern)Ltd,案, 1961年 Fisher诉 Bell案。因此,除非 Lena做出了要在柜台购买的要约并被 Lim接受,他们之间就不存在有约束力的合同。关于第二个问题,可以公众发出要约,参见 1893年 Carlill诉 Carbolic Smoke Ball Company案。但是,关于 Lena的问题是,因为她发现小狗时并不知道悬赏的事,因此有约束力的合同不可能成立。但是,这个法律问题没有解 决,参见 1949年 Fish诉Snedakar案和 19
7、49年 R诉 Clarke案。 虽然考生对 (b)部分的回答很好,但少数考生在准确说明条件上仍有困难。 (1)承诺前撤回,参见 1880年 Bryne诉 Van Tien Hoven案; (2)受诺人对要约的拒绝,参见 1840年 Hyde诉 Wrench案; (3)时间届满,参见 1866年 Ramsgate Victoria Hotel Co诉 Montefiore; (4)承诺前当事人一方死亡。 【知识模块】 合同法 2 【正确答案】 这是一个常见的题目,但考生的回答也很糟。虽然考生意识到题目与未成年人的合同能力有关,但他们不知道相关的管理未成年人责任的法律原则。令人伤心的遗漏是香港的立
8、法,诸如成年人年龄条例、区域法院条例以及货物售卖条例。有些答卷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特点,考生以已经废除的Infant and Relief Act of United Kingdom为参考。这暗示有些考生可能使用了不合适的阅读材料。 很明显, Jamie是未成年人。在香港,未成年人签订的合同不是无效的。它们要么是有效的,要 么根据区域法院条例的第四十六节,是可撤销的。关于 Jamie购买的商品,第一个必须考虑的问题是 商品是必需品吗 ?就这一点来说,对必需品的定义可以在 1908年 Nash诉 Inman案和 1840年 Peters诉 Fleming案中找到。给出的商品是否是必需品,法院提供了主
9、观的检验方法,这在上面提到的案例中做了说明。如果商品是必需品,根据货物售卖条例第 4节, Jamie必须支付一个合理的价格。如果商品不是必需品,并且仍然为供给者所有,供给者可以收回,参见成年人年龄条例的章节。关于计算机,必须考虑一个额外的 问题,比如,如果有人向区域法院提出要求 Jamie赔偿的主张,根据区域法院条例第四十六节,其未成年人身份不会成为其辩护的理由。 基于两个原因,柔道课是不可强制执行的。第一,根据 “有利的服务合同 ”分类来推断,合同不可能对 Jamie有利;第二,没有对价。至于担保,根据成年人年龄条例的相关章节, Winston将负有责任。 【知识模块】 合同法 3 【正确答
10、案】 这是一道相对常见的题目。同样,考生的表现大大低于期望值。题目涉及的是 “条件条款 ”和 “担保条款 ”之间的区别及其在违约情况下的含义。 条件条款是合同的根本,或者说对其状态的完整很重要,以至于一旦条件条款被违反,无过错方可视为解除合同,但只有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担保条款是合同中的次要条款。如果该条款被违反,无过错方不能视为合同解除,但有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失的权利。 (b)部分要求对 1876年 Bettini诉 Gye, 1876年 Pousard诉 Spiers and Pond,以及1962年 Hong Kong Fir Shipping Co Ltd诉 Kawasaki
11、Kisa Kaisha Ltd重要案例中的事 实和法律决定进行讨论。本题的事实与 Bettini诉 Gye一案相似,因此, “她将在正式演出前四天参加彩排 ”的条款仅仅是担保。 Maradonna的违约不会因此赋予公司违约的权利。由于这是一个个人服务合同,因此她不能要求依约履行。 【知识模块】 合同法 4 【正确答案】 许多考生对这个题目做了回答,但是 (a)部分答得不好。很多考生不能清楚、准确地解释 “盖印合同 ”与 “简单合同 ”的区别,而这是合同法的基础。盖印合同是经过签字、盖印和提交的合同,简单合同是由口头、书面或行为做出的合同。盖印合同优点的例子包括其 不需对价的强制执行。 (b)部
12、分是关于在拍卖的特定范围内要约和承诺的技巧。考生需要了解 Harris诉 Nickerson和 Warlow诉Harrison的案例,以给出合乎情理的答案。由于承诺在槌子落下来时完成,所以在这个案例中不可能存在合同。 【知识模块】 合同法 5 【正确答案】 相当数量的考生对这个题目做了回答。关于 (a)部分,考生似乎不知道 “非我所签 ”的术语。许多考生不顾题目要求仅对 “非我所签 ”的术语进行讨论的事实,将答案集中在虚假陈述上。而少数能够宽泛地提到 “非我所签 ”必要条件的考生,又没有引 用任何案例。好的答案应该讨论非我所签的标准,即关于文件性质而非内容的错误,签字者没有粗心大意而签名是以欺诈性行为得到的,最后应该引用Foster诉 Mackinnon, Sauders诉 Anglia Building Society的案例。 几乎所有的考生在 (b)部分都有困难。有些考生不能区分 “批准 ”和 “修正 ”。答案在前面的上下文中。法院在以下情况允许修正:表达上的错误,书面合同起草之前有一个预先的合同,必须有明显的合同意图的证据以及错误对当事人双方必须是共同的。 【知识模块】 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