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红外线气体分析器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连续测定混合气体中某一组分或几种组分的不分光红外线气体分析器。本标准适用于由光学、机械、电气部件组成的完整的仪器。根据本标准的目的,凡仪器附带的或由制造者规定的供仪器使用的稳压电源都属于仪器的一部分,无论其装于仪器内或是单独安装。本标准不适用于与仪器连接使用的试样处理系统或其它附件,如记录仪,模拟数字转换器,数据收集系统等。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