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产法练习试卷 4及答案与解析 Question 1 1 讨论土地买卖合同中 “书面备忘录 ”的重要性。 (1992年 4月 ) 2 租赁的法定抵押是如何创设的 ? (1983年 4月 ) 3 (a)什么是法定抵押,物业转移及财产条例实施后,法定抵押是如何受到影响的 ? (1993年 10月 ) (b)什么是衡平法抵押 ? (1993年 4月 ) (c)简单解释和讨论抵押权人可获得的救济。 (1993年 4月 ) 财产法练习试卷 4答案与解析 Question 1 1 【正确答案】 土地买卖合同必须以书面做成,否则合同无效。 备忘录应该包括:销售协议,货物说明,当事人描述,财产说明,价格,负责
2、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以上规定的一个例外就是 “部分履行 ”原则。考生还应举例说明什么是部分履行。 【知识模块】 财产法 2 【正确答案】 物业转移及财产条例于 1984年 11月生效前,香港的土地抵押通过法定产权的转让来设定,当贷款被偿清时可收回抵押财产。 1984年 11月后,租赁的法定抵押可以通过抵债设定,并通过契约明确 规定其为法定抵债。抵债不需要将土地产权转让给抵押权人。 【知识模块】 财产法 3 【正确答案】 (a)法定抵押是将法定产权转让给抵押权人,但当贷款被还清时可收回抵押产权。物业转移及财产条例于 1984年 11月生效后,法定产权的抵押只能通过抵债设定,通过契约明确规定其为法定抵债。 (b)衡平法抵押是指抵押权人只能获得担保物的衡平法权益。 (c)抵押权人可获得的救济可包括申请指定财产接管人,申请法院下达占有令、出售令以及取消赎回权令。 【知识模块】 财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