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类试卷]财产法练习试卷7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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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产法练习试卷 7及答案与解析 Question 1 1 (a)急需钱的 Lung打电话给 Quick Money Finance Ltd要求安排删美元的临时贷款。经理 Bosco接受了 Lung的房契并给他提供了贷款。 当 Lung还款的日期到期后, Bosco就以下问题向你咨询: (1)已没定的担保属于什么类型的担保; (2)当 Lung不偿还贷款时,他可获得什么救济。 请给 Rosco提出建议,并说出你的充分理由。 (b)简单解释 “分权共有 ”与 “联权共有 ”,物业转 移及财产条例 (第 219章 )就它们做出的假定是什么 ? (1993年 10月 ) 2 详细解释 “所有权 ”和

2、“占有权 ”以及获取这些权利的方式。 (1994年 6月 ) 3 详细解释 “永久自由处置土地 ”和 “租赁土地 ”的法律性质,以及它们在香港是如何创设的 ? (1994年 6月 ) 财产法练习试卷 7答案与解析 Question 1 1 【正确答案】 这是最不常见的问题之一。做了该题的学生答得也很糟糕,问题的第二部分尤其糟。尽管学生可以肯定所设定的是衡平法抵押,但他们却不能明确说明该题情况 下其存在的原因。衡平法法庭认为交存产权契据属于衡平法抵押的设定,因为它相当于通过部分履行合同来设定抵押。但如果有明确的给出担保意图,那么这种担保交易有着衡平法抵押的作用。衡平法抵押不受物业转移及财产条例的

3、影响。由于它是依法设定的,因此无须向土地登记处登记。 至于 Quick Money Finance Ltd 可获得的救济,其程序比较麻烦,因为获得这些救济需要法院的帮助。救济包括以下内容: (1)要求还债的诉讼; (2)通过法院指令占有公寓; (3)通过法院指令指定接管人; (4)通过法院指令取消赎回权;以及 (5)通过法院指令出售公寓。 至于分权共有与联权共有人以及物业转移及财产条例对它们的影响,学生在这方面的知识很欠缺。简单地说,分权共有的情况下,分权共有人各自拥有特定的份额,但财产却没有被实际分割。但是,在联权共有的情况下,任何联权共有人对任何一部分土地都没有具体的份额,但每人都有权和其

4、他共有人一起使用、 占有和享用整个土地。如果联权共有人中的一位去世了,那么其对土地的权益就转给了活着的共有人。物业转移及财产条例明确规定:如果一张契据或遗嘱规定同一财产或权益的所有权归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那么除非该契据或遗嘱另有相反的规定,将认为该财产归属于分权共有人而不是联权共有人。 【知识模块】 财产法 2 【正确答案】 从答案可以明显看山考生由于英语程度差而影响厂答题。很多考生都通过虚构的人物和交易来解释有关的法律原则。 所有权通常被解释为对财产拥有的权利束。 “所有人 ”有权使用和享受,有权处置和 销毁财产。如所有权可以通过买卖或赠送从以前所有人那里获得。占有被定义为以可以看得见的方式对某件东西行使实际控制权以排除他人控制的可能性。占有可以是合法的也可以是非法的。 【知识模块】 财产法 3 【正确答案】 该问题要求考生解释永久自由处置土地拥有可以无限延期的绝对所有权,如今,政府不再许可任何永久自由处置土地了。香港最重要形式的不动产就是租赁土地。租赁在法律上是指 “绝对年期租地 ”。要求解释政府是如何许可租赁土地的。 【知识模块】 财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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