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玻璃纤维纱和玻璃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本标准适用于中碱或无碱玻璃球生产企业和以池窑法或坩埚法生产E玻璃、ECR玻璃和中碱玻璃纤维的企业能耗考核,以及对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本标准不适用于高强、高硅氧、耐碱等特种玻璃纤维的生产企业。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