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玻璃纤维增强水泥排气管道的分类、分级、规格与标记、原材料、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耐碱玻璃纤维为主要增强材料、快硬硫铝酸盐水泥或低碱度硫酸盐水泥为胶凝材料、砂子为集料制成的玻璃纤维培强水泥排气管道。本标准适用于厨房排烟、卫生间排气、燃气热水器废气排放所用的立管管道井。不适用于工业用通风管道和空调工程中的通风管道。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