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水深测量的系统配置、测前准备、数据采集、数据处理、资料的检查验收和资料汇交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水深数据自动化采集系统进行的沿海港口航道水深测量。本标准不包括多波束测深设备的测量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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