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借款合同(一)( )农银借合字第_号经中国农业银行_县支行(下称贷款方)与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 自_年_月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方提供_(种类)贷款(大写)_元,用于_还款期限至_年_月_日止,利息按月息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分 期 用 款 计 划 分期还款计划日 期 金 额 日 期 金额第二条 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
2、同。第三条 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份,按规定加收_利息。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须在贷款到期前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借款方不申请延期或双方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按规定加收_的利息,并可随时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
3、给予信贷制裁。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第六条 在借款方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的情况下,借款方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第七条 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诉讼须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第八条 其他_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第十条 本合同从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份,借、贷双方各持_份。借款方 贷款方借款单位: 公章 贷款单位: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负责人: (签章)经办人: (签章)经办人: (签章)开户银行及账号: 签约日期_年_月_日签约地点_制表单位:中国农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