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外项目委托合同甲方:_地址:_邮码:_电话:_ 法定代表人:_职务:_乙方:_地址:_邮码:_电话:_ 法定代表人:_职务:_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原则上,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第一条 甲方负责技术交流和谈判,签订有关技术协议和技术附件。第二条 乙方义务乙方负责对外联络和商务谈判以及签订合同协议,必要时组织出国验货或培训。第三条 甲方义务甲方负责在对外合同正式生效前办妥下列批准文件:1项目可行性报告的批复;2订货卡片或设备分交表;3国家列入技改项目计划的批件及海关批准的减免税表;4凡需办理统一归口审批项目的归口部门批件;5凡需办理许可证项目的进口许可证。因上述批件不能及时办妥而延
2、误合同生效或履行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第四条 履行地及结算41 乙方受甲方委托办理进口货物的境外运输、保险及报关、国内联运等手续,其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或乙方委托的外运公司凭结算单与甲方结算。42 甲方应按乙方或乙方委托的机构的通知按时提取货物,避免延误提货而造成经济损失,联运到货地点为_。第五条 合同所需外汇额度51 合同所需外汇额度总额的_%由乙方解决。52 合同所需外汇额度总额的_%由甲方自筹,并于对外合同签订前划拨至乙方帐户。第六条 合同所需配套人民币61 合同所需配套人民币的_%由乙方协助甲方向工商银行贷款解决,贷款协议由甲方直接与工商银行签订,甲方自行负担利息和还款义务。62 合同所需
3、配套人民币的_%由甲方自筹。第七条 甲方应在对外商务合同签订前30天经甲方银行向乙方出具合同用汇所需配套人民币保函(包括进口税款)。第八条 在对外商务合同签订后,甲方需在合同规定的开证日期前5天内,将与合同货物到岸总价额等值的配套人民币(暂按一美元_元人民币计算)划入乙方银行帐户做为开证保证金,待实际付款发生后,乙方须将该笔款项目自存入时起到付款时止所得利息拨还甲方。第九条 乙方在对外承付款后,即按合同到岸价格向甲方托收_%的手续费及4%的银行费用。第十条 到岸纳税有关购买对外合同货物应缴纳的海关关税、工商统一税及其他税款,均由甲方承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货物到岸后需及时报关,并在报关后7日内
4、纳税。逾期将处以罚款直至没收货物。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合同货物预计到岸日期以及应纳税款总额。甲方须按乙方通知在货物到岸前5天内将应纳税款汇入乙方帐户,或由甲方按港口外运催交税款数额及期限,直接汇入外运公司帐户,否则甲方将承担由于不能及时纳税造成的滞纳金罚款及不能及时提货造成的其他一切责任和损失。第十一条 垫款处理111 由于甲方预付货、税款不足,而甲方又正式书面请求乙方代垫款时,甲方须对乙方支付月息_%的垫款利息,乙方对超过垫付款规定期2个月而尚未还清的垫款金额,加收日息1的罚金。112 乙方也可考虑以项目合作经营方式代垫资金,具体条件另议。第十二条 结算本委托合同第8条规定的合同货物配套人民币
5、及第十条规定的人民币税款按照多退少补原则由乙方在对外支付货款和代甲方纳税后按实际数与甲方结算。第十三条 价格变更在对外签约后,如发生下述情况,乙方应及时预测并通知甲方,如果甲方未能按乙方通知及时补办有关手续,则乙方对产生的后果不承担责任。1合同采用非美元货币时,因美元贬值而使外汇额度不足。2因合同进度变化,年度用汇指标不能在本年内使用而必须退回原批准部门,并结转至下一年度。3由于人民币值下降,而使货物到岸价及税款相应增加。第十四条 合同的修改或终止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要求修改或终止合同,必须以书面提出,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另行商签有关文件或合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方应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事件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不能履行合同一方提出公证部门证明文件,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第十六条 仲裁161 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实施进口项目计划。如在执行合同中双方发生分歧,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提交_国仲裁委员会依该委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162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第十七条 未尽事宜,另由双方协商修正补充。甲方:_甲方代表:_年_月_日乙方:_乙方代表: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