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 J 128-1992 林业苗圃工程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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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林业苗圃工程设计规范LY.1 128一1992Design specifications of nursery gardenengineering of forest第一章总则第1. 0. 1条为了满足林业苗圃(下称苗圃)1_程设计需要,提高苗圃工程设计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范第1.0.2条本规范适用新建和改(扩)建的林业固定苗圃工程设计集体所有制固定苗圃可参照执行第1.0.3条苗圃按土地总面积划分类型如:一、大型苗圃:土地总面积20 hm-以上。二、,卜刑苗圃:土地总面积7-20 hm=(含20 hm=)、小7t)1苗圃月几地总面积7 hni-以下(含7 h

2、 m2 )第1.0.4条L13IA1T产的苗术质R应达到国家标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育苗1_艺应按照国家标冰 S育苗技术规程的要求,苗圃工程设i I ri根据苗木生产的规模和技术要求,合理安排工程项目。第1.0.5条苗圃1_程应根据主管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设计第1.0.6条苗圃I程的项月构成如下:、!产设施:IFRl地!_程_、辅助,产设施:包括土壤改良、给水、排水、道路、供电、通讯、防护林及仓库棚窖、机具检修、化粪池.i象哨、消防、科研、温室等1_程、行政与甘二活福利设施:包括办公室、职I.宿舍、仕宅以及公共和卫生福利工程第1.0.7条苗圃_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

3、标准、规范的规定。第二章圃址选择与总平面设计第一节圃址选择条件第2.1.1条Ill址选择应贯彻“城乡结合、农_L结合、有利生产、力便生活”的方针和“以11111定居经介、统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则。第2. 1.2条Ilm地选择:、地形地势应选择地势平坦,自然坡度在3以下排水良好的地方.山地丘陵区因条件限制时.I,1选择在山脚F的缓坡地.坡度在扩以下。_、坡向_I匕方林区宜选在东南坡;南方林区宜选在东坡、北坡和东北坡:高山地区宜选择半阳坡的尔南坡或西南坡:、f.壤1141地土壤以团粒结构.质地较肥沃的砂质壤L或轻粒壤土:土层厚度在50 cm以tPH放以几一8为I f几中针叶树圃地pH值以5-6.为

4、宜,阔叶树圃地pH值以5一 8为宜。四、水源苗圃应选(t水源充足的地力.水中盐含最不超过(0. 15 %,,地下水位适宜的深度:砂土地一,.山曰.甲,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1992-04-21批准1992-10-01实施LY.1 128一1992区1-1.5 m以下,沙壤土2.5 m以下,粘性壤土4 m以下为宜。It、病虫害地下害虫数量超过标准规定的允许量或有较严重的立枯病、根癌病等病菌感染的地方不宜选作育苗圃地第2.1.3条在圃址选择时.在满足苗木生产的条件下、应靠近主要交通衔接点,为了方便生产与生活。有利干解决劳力、畜力和电力来源.在可能条件下宜靠近乡镇第二节苗圃勘测第2.2. 1条苗圃工程

5、在设计前应对苗圃范围的历史、现状、地形地貌、二上壤、植被、气候、水文等自然条件和居民点、交通等社会经济条件进行勘察与调查论证工作、提出苗圃工程设计的基础资料第2.2.2条圃地土壤调查:圃地采用土壤剖面调查、一般可按1-5 hm“设置一个剖面,但不得少于二个,剖面规格:长1.5 -2 m宽。8 m.深至母质层(最浅1_5。)梅个剖面都要记载下列因子:一、剖面位置及编号(用草图示位)。二、海拔高、坡度、地下水位。二、按层次记载土壤颜色、质地、结构、湿度、结持力石砾含量、植物根系分布及整个剖面形态特征等,并确定其土壤的土类、亚类、士种名称圃地上壤应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区划,并根据需要提出土壤改良工程项目

6、。第2.2.3条圃地病虫害调查:采用挖土坑分层调查。样坑面积.0mxh0m.坑深挖至母岩样坑数量:5 1,时以下挖5个土坑;6-20 hm挖6-10个土坑;21 -30 hm挖卜15个土坑;31一50 lini挖16-20个土坑:50 1,m-以上挖21-3。个土坑。土坑调查病虫害的种类、数量、危害植物程度、发病史和防治方法。通过调查提出病虫害防治工程项目。第2.2.4条调查气象资料:一、年、月、门平均气温、绝对最高最低日气温、土表层最高低温度、日照时数及日照率、日平均气温稳定通过l0 C的初终期及初终期间的累积温度日平均气温稳定通过。(的初终期。二、年、月、日平均降水量、最大降水量、降水时数

7、及其分布、鼓长连续降水日数及其量和最长连续无降水量II数,、风力、平均风速、主风方向、各月各风向最大风速、频率、风日数。四、降雪与积古日数及初终期和最大积雪深度、霜日数及初终期、雾淞口数及一次最长连续时数、雹日数及沙暴、需暴Fl数、冻土层深度、最大冻土层深度及地中10 cm和20 cm处结冻与解冻日期。li .与地小气候情况。第2.25条fc址测鱿、圃址范围内及其外部相关的道路等地段应进行地形测量。二、施测时应将土壤与病虫害分布区域的境界标人地形图。、地形图测量比例尺为1,500-1,2 000,第三节苗圃总平面设计第2. 3门条苗圃总平面设计应根据自然地形、生产I:艺、功能区划以及与外部衔接

8、等要求,因地制宜地合理安排。第2. 3. 2条辅助用地面积规定辅助1目地系指除圃地以外的用地。大型苗圃的辅助用地不应超过苗圃总面积的25;中、小V1苗圃的辅助用地面积不应超过苗圃总面积的30%.第2.3.3条辅助生产设施的平面设计一、道路网:布设从行政n理IX_与外部交通相联结的干道;圃内道路应保障牛产、方便管理和牛活1应机耕需要,布设支道和岔道。大型苗圃可根据需要布设环Al道路。LY J 128一1992二、道路网、给水及排水系统应综合考虑,统一协调布设。二、有风、沙危害,需要设置防护林带的苗圃,应按林带树种的防护性能(一般以树种高的15-17倍H离)结含苗圃用地设计防护林带,林带宜与道路网

9、配合设置。第2. 3. 4条中、小型苗圃的职工宿舍及住宅可以在圃外适宜的地点建设。第三章圃地工程设计第3.0.,条圃地工程系指苗圃生产用地建设工程第3.0.2条苗圃生产用地应根据计划培育苗木的种类、数量、规格要求、出圃年限、育苗方式及轮休或休IN1等因素1I及各树种的苗木单位面积产量,按下式计算生产地面积,NA、,B厂=u-入下丁,.nL式中:1-一某树种育苗面积.hm,N一德年需要该树种的苗木数量,株;八一苗木培育年数;。该树种单位面积产苗量,株;。一树种数量;13一轮作区的区数;该树种每年育苗所占轮作区数;几(一实行育苗轮作区情况下使用。培育二年以七换床苗木其生产用地用上述公式分别播种区和

10、移植区计算,然后相加即可。在确定生产用地总面积时,应考虑育苗生产过程中的抚育、起苗、贮存等工序的苗木损耗,可按计算结果增加3%一几%面积。第3.03条圃地的区划原则:、合理利用土地,便于生产和经营管理。二、根据立地条件与树种生物学特性要求和育苗方法与经营管理水平综合考虑,进行作业区区划二、作业区的长度与宽度比例应适当1.作业区长度,大型苗圃或机械化程度高的苗圃以200-y300 m为宜,中型苗圃或畜耕为主的苗圃以50一100 n:为宜。2.作业区宽度,以长度的一半或三分之一为宜,在排水良好地区可宽些,反之则窄些3.山地苗圃作业区长度、宽度可按照地块现状尽量保持完整形状。四、作业区宜循南北走向。

11、第3.0.4条作业区划分:一、播种区应选择地势较高而平坦,坡度小,土层厚度50 cm以上,肥力中等,灌溉方便,背风向阳地段。二无性繁殖区应依据树种生物学特性,以满足扦插、嫁接埋条(压条)、分靡(分株)育苗的工艺条件.选择排水良好的地段。:、移植区应依据苗木培育规格和树种生长速度及其特性,选择独立完整的地段四、试验区应根据引种、组培和新种引植及新品种的特性及其采用工艺条件,选择便于观察、试验的地段、宜结合温室统一区划。第四章辅助生产工程设计第一节土壤改良工程第4.1.1条为了有效地利用土地、对含水量过多和土地瘾薄或连续育苗地力衰退的圃地应进行土壤LY.1 128一1992改良工程。第4. 1,2

12、条土壤改良工程设计的内容:一、确定土壤改良类型二、确定土壤改良的方式和改良的措施讨、确定士壤改良的工艺、机械化作业比重和设备造型,计算土壤改良的工程量。第二节给水工程第4.2. 1条苗圃必须设有给水系统,以保证苗木生产的灌溉和满足生活用水需要。给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当地水源,合理确定工程项目及其规模和构筑物类型第4.2.2条给水工程设计主要内容包括:水源工程、引水工程、灌溉系统工程。第4.2. 3条当利用河川通流自然水源,需要建筑坝(闸)引水工程时应按水电部水利水电_程水利动能设计规范的规定进行设亡第4.2.4条当利用地下水源需要开凿机井时,应按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供水水文钻探与凿升操作规程和供水

13、管井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机井井型、深度和机井密度。为了提高灌溉水温或蓄水灌溉的需要可根据实际需要设计蓄水池或水塔,其类型和规模应根据贮水景确定。第4. 2. 5条当采用流灌工程(漫流灌溉)时.主渠(管)道、支渠(管)道宜为永久性结构;作业区四周为临时性灌溉渠道。各种渠道设置,应根据育苗生产的用水量、流速、地质等因素,确定渠道的宽度和深度。主、支渠道结构类型选择要本着就地取材简单有效的原则确定。一般可采用片(卵石铺砌漫流灌溉渠道的设计要求:1.渠道设置应根据育苗灌溉的需要进行设计其平面走向应顺沿地势由高往低布设2.渠道坡降为(1 -4)之间.最大不宜超过10l/:。对于落差过大处,应设置跌水构筑物

14、3.渠道边坡宜1,to第4.2.6条喷灌L程:主要是管道式喷灌系统和机组式喷灌系统。喷灌工程设计应根据灌区地形、土壤、气候、水文与水文地质以及经济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做到充分利用现有水利设施、切合实际、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第4.2.7条喷灌1几程设计应进行灌溉技术参数论证,水源分析、管道水力计算、设备选择及其丁_程设施,按照国际喷灌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设计第4.2.8条固定管道应埋入地下50 cm以下,在寒冷地区应埋人冻土层以下。第三节排水工程第4.3. 1条为防止苗X11外水人侵和排泄圃内积水,应根据苗圃地形、地势、暴雨通流和地质条件设11排水is程。

15、排水1.程包括:为防止外水人侵而设置的截水沟和圃内排水沟网组成的排水系统。第4. 3.2条排水工程设计要求:一、大排水沟为排水沟网的出11段并直接通人河、湖或公共排水系统或低洼安全地带大排水沟的截面根据排水量决定,但其底宽及探度不宜小于0. 5 m o二、中排水沟宜顺支道路边设置底宽。.3-0. , m,深0. 3.0. 6 m,三、小排水沟宜设在岔道路旁,宽度与深度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四、大、中排水沟宜采用片(卵)石铺砌的永久性结构,其边坡可采用1:1o五、排水沟网与灌溉渠道网宜各居道路一侧形成沟、渠、道路并列设置。六、圃外截水沟的截面应根据排水量决定,但其底宽与深度不宜小于。.sm,第四节

16、道路工程第4.4. 1条道路按使用性质分为千道、支道和岔道二种LY J 128一1992一、干道由行政管理区至圃外公路之间的联接道路。大型苗圃可按林区公路二级标准进行设计;中、小$4苗圃可按林区公路三级标准进行设计。二、支道:由干道联接至各作业区的道路。路基宽度按3.5 m,其他技术指标按林区公路四级标准进行设计。环圃道按支道标准设计三、岔道:作业区内的机耕道路和人行道路路基宽度宜按2 m进行设计。第五节供电通讯工程第4.5.、条苗圃供电工程应根据电源条件、用电负荷和供电方式,本着充分利用地方电源、节约能源、经济合理的原则进行设计,在没有电源的地方,可设小型发电机组供电。第4. 5. 2条苗圃

17、用电负荷较小当变压器容量在180 kVA以下,而且环境特征允许时,可架设杆七变压器台;用电负荷较大的苗圃可采用独立变电所。变电所或变压器台的周围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第4.5.3条苗圃通讯一般采用架空明线的有线通讯,在条件具备时可采用无线通讯。第六节防护林工程第4,6. 1条风沙危害地的苗圃应设置防护林带工程.第4.6.2条防护林带设置原则一、防护林带应根据苗圃风沙危害程度进行设计一般规定为:小型苗圃与主风方向相垂直设置一条林带;中$J苗圃四周应设置林带;大型苗圃除周围设置环围林带外,圃内应根据树种防护性能结合道路、渠道设置若干辅助林带二、林带宽度应根据气候条件、土壤结构和防护树种的防护性能决定,

18、一般规定为主林带宽度8-10 m,辅助林带2-4二。?、林带宜选择生长迅速,防护性能好的树种.其结构以乔木、灌木混交的半透风式为宜,要避免选用病虫害严重的和苗木病虫害中间寄生的树种。为了保护圃地避免兽、禽危害,林带下层可设计种植带刺且萌芽力强的小灌木或绿篱四、林带设计应以防护效益好为原则.坚持合理利用土地,因害设防.美化圃容,改良生态环境,结合考虑经济效益第七节生产设施配套工程第4,7. 1条苗圃应根据育苗任务、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实际需要,本着“有利生产、经济、有效”的原则.配备生产机械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和手工操作工器具等设备一、生产机械设备包括轮式、履式拖拉机及其配套的各式犁、桦犁、各式耙、

19、镇压机、旋耕机、作垄机、播种机、喷洒机、推土机、切根机、起苗机和容器装播机等。二、交通运输设备:包括汽车、手扶拖拉机、胶轮车、粪车、板车等交通运输车辆设备。二、工器具设备:包括犁、耙、锄等工器具。第4.7. 2条苗圃应根据设施装备。设计配套工程建设。配套工程包括物资、农药、肥料、种子、粮食、车库、油库、工具床等各类仓库和棚窖、化粪池、晒场、围墙、牧畜廊舍、机具修理间、消防站等。第4. 7. 3条各类仓库除特定要求应为独立建筑外应综合设置,以免分散和多占土地。各类型苗闹仓库总建筑而积一般规定为一、大$9苗圃;25。一300 M二、i1i!tQ苗围;200-250 m几、小型苗圃;200 m“以下

20、。第4. 7.4条r_作棚、工具棚、窖种子窖、苗木窖)北粪池等,应根据生产规模、当地具体条件和生产要求合理地确定建设项目及其规模。LY J 128一1992第4.7. 5条苗圃晒场建筑面积一般规定为:一、大型苗圃:10。一200-二、中型苗圃:80 100m2。三、小型苗圃60一80m。第4.7.6条为防止人为和牧畜、兽禽等人侵危害,苗圃宜设置围墙,围墙建筑应根据当地条件,一般采用土、石、砖围墙或金属类栅栏;对远距居民点,危害程度小的苗圃,可不设置固定围墙,宜采用种植带刺灌木或绿篱护圃。第4.7.7条机具修理间、牧畜廊舍建筑应根据苗圃设备规模、种类、数量和要求,因地制宜地配置保养装备,设置机具

21、修理间和牧畜廊舍、苗圃地处火险等级四级以上地区,宜设置消防站,消防站建筑面积一般为20-24耐第4.7.8条优质种植材料开发。引种与新品种试验及育苗新技术研究,是苗圃经营和科研的重要工作,应根据设计任务书要求,进行科研工程设计。第4. 7. 9条苗圃科研设备:包括种子检验设备、土壤性能测定设备、苗木生态因子检测设备及其配套的电器具与玻璃器皿等。第4.7. 10条苗圃试验室(包括化验室)、资料室(包括档案室)、标本室(包括制作、陈列室)、气象哨、温室等工程建筑面积一般规定:一、试验室、资料室、标本室综合建筑30-50 .-.气象哨野外棚栏建筑面积大型苗圃25 m X 25 m2.中、小型苗圃20

22、 m X 16 m,三、苗圃温室、塑料大棚应根据生产任务和科研项目安排的需要,合理地确定建设规模,进行选型和工程设计第五章行政与生活福利设施工程第5.0- 1条行政与生活福利设施工程的设计原则:一、有利生产.便于经营管理,方便生活;二、统一安排,合理布局,注意节省土地,不占或少占用农田;三、坚持实用、安全、卫生、美观。第5.0.2条在城镇附近建圃的行政与生活福利设施的建筑与用地标准,应按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执行;在林区内建圃时可参照林业局(场)民用建筑等级标准中林场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设计时,应考虑苗圃生产用工制度上,采用季节性临时工多的特点。第5.0.3条公共及生活福利设施,应充分利用当地的社会服务和协作条件不宜单独建设,必要时.可采用联建方式。附加说明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福建省林业勘察设计院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杨尔恩、黄宝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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