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安全施工合同甲方(项目管理单位):_乙方(施工单位):_项目名称:_施工地点:_为加强装修施工场地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消防事故,保证装修施工场地相关人身财产安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签定本消防安全协议,以资共同遵守。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施工前检查乙方是否符合政府消防有关规定;2检查乙方是否建立了防火规章制度,是否认真落实了逐级防火责任制;特种作业是否做到持证上岗,施工现场是否配备消防器材,施工中是否占用消防通道,堵塞消防疏散门,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有专人管理等;3检查乙方对本协议书中的规定执行情况;4督促乙方做好防火宣传教育和培训
2、工作。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具备施工资格,拥有安全技术资质,实行防火责任制,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负责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岗位也要设立安全负责人负责本岗位的安全工作;2在施工前应按规定进行消防申报工作,待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3在施工中不得改变原设计。确需改变原设计的项目,必须征得原设计部门和甲方的同意,并报原批准消防部门审批;4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卫方案,加强对施工人员教育、培训和安全检查;5施工中不得违章乱拉、乱接电源线不得违章使用电热器具。电动机械和电气照明设备拆除后不得留裸露带电的部分,电线头应包以绝缘。非电工不得从事电气作业,专业电工应持证上岗;6电焊、
3、气焊、气割作业所用设备要安全可靠。禁止在建筑物内使用乙炔气瓶、乙炔发生器、氧气钢瓶。焊接前焊接后要认真清理现场,防止火灾发生。非焊工不得从事焊接作业,专业焊工应持操作证,持证上岗;7动火前须到甲方安全保卫部办理审批,未经审批同意不得动火。只能在指定地点和限定时间内动火;8施工现场不得吸烟;9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通道、疏散门前、门后不得堆物堆料,不得妨碍消火栓使用,所用建筑施工材料要码放整齐,保持防火距离;10露天配电盘及开关装置应有防雨措施;11现场临时照明灯不得任意挪动充当行灯使用;12建筑施工现场均应设置消防用具和灭火器材,并放置在明显易取处,不得任意移动或遮盖;13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及仓
4、库,应按有关防火规范的规定管理;14施工现场每天收工后,应做好安全检查,切断电源,气源,不得遗留火种(特别注意暗火隐患);15现场危险作业区域,应做好消防预案指派有安全经验的人检查、看守,遇有紧急情况必须及时正确处理;16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接受甲方和本地区治安、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认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甲方有权令其停止施工并报政府消防机关查处;17认真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人民政府令第84号)中的各项要求;18施工中如发现火险隐患,要及时报告本单位防火负责人和甲方,不得冒险蛮干;19施工中使用化学易燃物品时应限额备料,禁止交叉作业;
5、20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现场内住宿;21施工中不得拆卸、挪动、遮挡原有的消防设施,需要临时变动的需经甲方书面批准,并在施工后自行承担费用恢复原状;22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做好火灾调查、处理工作;23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火灾造成的全部损失;24以上仅对乙方的各项义务进行列举,未能详尽列明乙方的所有义务。乙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_市相关规定,履行审慎注意义务,确保施工单位严格依照有关规程施工,预防消防事故发生。25乙方违反上述义务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立即改正;拒绝改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或者向有关机关报告。三、因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四、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_ 乙方(盖章):_负责人(签字):_ 单位负责人(签字):_防火安全负责人:_日期: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