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修施工消防安全合同为了保障二次装修工程的安全,防止火灾危害和发生治安灾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火工作的有关规定,经_物业服务中心(甲方)和_(乙方)协商,制定如下安全、防火协议书。一、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检查监督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甲、乙双方共同接受政府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乙方应确定一名施工负责人为现场安全、防火工作负责人,全面负责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并将所有施工人员基本情况表交至甲方备案。二、乙方应在施工中制定消防应急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三、施工现场有明显防火宣传标志,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
2、知识教育,施工作业应佩戴出入证,防止治安、伤害事故的发生。四、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应有防火要求和措施,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五、乙方应制定使用电气设备,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安全措施。六、使用易燃易爆材料、明火作业,应严格按规定进行,并要对有关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七、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由施工队负责人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用火手续,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动火前需清除附近易燃易爆物。八、搭建临时建筑或木板房,需符合防火要求,并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九、禁止将施工现场建筑物作仓库使用或长期存放超量易燃可燃材料,施工需要的易燃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
3、入,并有可靠的防火措施。十、不准在施工建筑物或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十一、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十二、施工现场及库区、料场禁止使用俗称“小太阳”的强热光源照明。十三、不准在施工工地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十四、施工保温材料的存放和使用要有防火安全措施,禁止采用可燃保温材料。十五、施工现场未经物业服务中心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批准使用的电热器具要符合电气安装规范。十六、施工材料、设备的存放、保管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十七、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库分类单独存放保管,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照明等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规定。十八、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十九
4、、严禁在现场喝酒、赌博、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和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二十、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市府有关规定制定关于安全、防火的奖励和惩罚条款,并报甲方备案。二十一、施工现场应有专职负责人,检查督促落实上述规定的执行情况。二十二、施工期间在施工工地如发生火灾和治安、安全方面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二十三、搞好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尤其对刨花木屑等易燃易爆杂物必须随时清扫,清除火灾隐患。二十四、施工人员要按物业服务中心指定出入口进出及公共区域,按指定的路线进入施工区域。二十五、禁止在施工现场大小便。二十六、乙方应按消防要求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量的灭火器及水桶等,乙方配备的灭火器进场,须经物业服务中心检验合格。二十七、对违反上述有关的单位及个人甲方视情节轻重及态度好坏,给予批评、书面通知、赔偿直至交公安消防机关处理。此协议经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保留协议全文,甲方只留存签字页及协议样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_ 乙方签名:_联系电话:_ 联系电话: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