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连续性商品交易契约书立契约书人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今就连续性商品交易事宜订立契约条款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将其制造下列内容的商品连续卖给乙方,乙方买进。 商品内容:合成清洁剂、肥皂、牙膏、洗发精。 第二条 货款的支付方式,以每月底甲方所交货物的数量为准,乙方于第二个月底前以现金支付。但如获甲方的同意,乙方可以九十日内的支票支付甲方。 第三条 乙方若有不支付货款、支票无法兑现、停止付款或违反本合约条款的情况,则无需通知催告,乙方即失去货款债务期限的利益,并需一次付清本合约所规定的一切债务。 第四条 本合约不预先订定期限。 第五条 乙方就第一
2、条的产品保证,以甲方所定的批发价销售,并指导其所属的零售店亦当以此价格销售。 前项甲乙双方,及乙方所属的零售店间,得另根据甲方所定的条件订立再销售价格合约。第六条 乙方的销售地区约定为_,如欲于上述地区外销售,必须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 乙方于甲方要求时,为履行本合约的债务,需依照甲方的指定,采取下列一种或同时二种的方式。 (1)推举甲方同意的连带保证人。 (2)提供不动产作为担保,并根据事先约定付清款项以避免甲方行使所有物返还请求权。 (3)提供保证金。 (4)寄托有价证券。 (5)乙方的赊帐债权让转予甲方。 (6)交付库存的甲方制品。 第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约的条款,或依据第三条债务失去期限的利益,与发生下列的情形时,甲方为顾及其未来。可解除本合约。 (1)乙方的信用有重大变化时。 (2)乙方的公司组织上有重大变化时。第九条 若发生与本合约有关的争执,双方同意以甲方总公司所在地的法院为第一审法院。 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与连带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公司名称(甲方):_公司地址:_负责人:_身份证统一号码:_营业执照号码:_公司名称(乙方):_公司地址:_负责人:_身份证统一号码:_营业执照号码:_连带保证人(丙方):_住址:_身份证统一号码: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