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评价体系内容和指标,包括天保工程总体评价、重点生态公益林保护工程评价体系、一般生态公益林保护区评价体系、商品林经营建设工程评价体系、产业结构调整工程评价体系和社会保障工程评价体系等内容和指标。本标准适用于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实施天保工程五年以上的国有林经营单位。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