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一)第一条 人事档案是员工的过去背景和现在情况的记录资料,所有员工均应建立人事档案。人事档案归口行政人资部专门管理。第二条 一般员工不得借阅他人的人事档案。部门经理或上级主管可以借阅本部门员工的档案,借阅其它平级部门档案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第三条 人事档案借阅时均需办理借阅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借阅时间为一天。第四条 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应对员工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作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为员工个人资料保密。第五条 员工人事档案中有下列事项变更,当事人须七天通知行政人资部:1)地址和电话;2)婚姻状况;3)诞生子女;4)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5)培训
2、结业或进修毕业。第六条 员工人事档案应有内容:一、招聘资料1求职登记表 2面试评定表 3试用通知书 (复印件)4身份证(复印件) 5劳动合同 6学历、学位证(复印件)7婚姻状况或计划生育证明8、职称证、岗位资格证、特殊工种操作证9、半年内有效的体检表10、原单位离职证明 二、录用资料1试用期考核登记表2员工工资调整一览表3考核记录表4奖励记录表5违规记录表6内部异动记录三、离职资料1辞职申请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2员工业务交接清单3员工行政交接清单4工资结算单第七条 调动户口员工及毕业生人事档案管理:一、档案异动1本人书面申请,说明本人具体情况;2申请人所在部门经理签署意见,人资部核实申请人情况,
3、报总经理批准;3人资部办理相关的异动手续。二、档案保管1存放档案材料的地方要能保持清洁、牢固的使用空间;2有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的工具和措施;3定期检查档案的摆放位置及安全措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查阅人事档案1除有下列情形可以查阅人事档案外,一般不得查阅档案:调整工资、职称考核、调动工作、任免事项、政审、组织处理、晋升职称、入党、出国;2查阅人事档案的人员,对档案内容应严加保密;3不准在材料上圈划、涂改、销毁、撤消、拍照、复印等。4人事档案一般不外借,如确因特殊情况须外借时,应经总经理批准。四、人事档案的转递1市外人事档案,以特快专递或挂号邮寄,原则上禁止本人携带或平信邮寄;2市内人事档案,由对方单位委派专人持介绍信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