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员晋升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及技能,选拔优秀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特制定本晋升管理办法。第二条 晋升较高职位依据以下因素:1具备较高职位的技能;2相关工作经验和资历;3在职工作表现与操行;4完成职位所需要的有关训练课程;5具备较好的适应性和潜力。第三条 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内部人员;在没有合适人选时,考虑外部招聘。第四条 员工晋升分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1定期。每年月和月根据考核评分办法(另行规定)组织运营状 统一实施晋升计划;2不定期。员工在年度进行中,对组织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的员工随时予以提升;3试用人员成绩卓越者,由试用单位推荐晋升。第五条 晋升操作程序1人事部门
2、依据组织政策于每年规定的期间内,依据考核资料协调各门主管提出的晋升建议名单,呈请核定;不定期者,另行规定;2凡经核定的晋升人员,人事部门以人事通报形式发布,晋升者则以:面形式个别通知。第六条 晋升核定权限1副董事长、特别助理与总经理由董事长核定;2各部门主管,由总经理以上人员提议并呈董事长核定;3各部门主管以下各级人员,由各一级单位主管提议,呈总经理以上/员核定,报董事长复核;4普通员工由各级单位主管核定,报总经理以上人员复核,并通知财 i 邪门与人事部门。第七条 各级职员接到调职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内办妥移交手续,8 任新职。第八条 凡因晋升变动职务,其薪酬由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第九条 员工年度内受处罚未抵消者,次年不能晋升职位。第十条 本办法于 20_年_月_日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