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信息管理章程第一条 目的为使本公司的客户信息管理工作不断完善,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报告种类1日常报告:口头。2紧急报告:口头或电话。3定期报告:提交客户信息报告 。第三条 客户分类根据客户信用状况,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甲、乙级由营业主管划分确定,其余客户均列为丙级。1甲级:企业形象好、知名度高,在同行业中有竞争优势,信用问题确有保证(与本公司的交易规模大小无直接关系) 。2乙级:信用状况一般。大多数客户应列入此类。3丙级:需要关注防范。第四条 定期报告业务人员根据上述分类,依照客户信息报告规定事项,向上级主管进行定期报告。上级主管对报告审核整理后,按下列要求经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1甲级:六个月一次(每年 3 月和 9 月) 。2乙级:三个月一次(每年 2 月、5 月、8 月和 11 月) 。3丙级:每月一次。第五条 报告程序报告于每月底向营业主管提出,营业主管应在五日内提交总经理。第六条 日常报告日常报告的提交方法依另行规定的客户信息报告中的规定办理。第七条 紧急报告当发生拒付或拒付可能性较大的信用问题时,依实际情况应尽可能迅连通报上级和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