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算机安全管理办法病毒防护第一条 基本要求:1装有软驱的微机一律不得人网;2对于联网的计算机,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从网络复制软件或文档;3对于尚未联网的计算机,其软件的安装由电脑室负责;4任何微机需安装软件时,须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经理同意后,由电脑室负责安装;5所有微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6数据的备份由相关专业负责人管理,备用的软盘由专业负责人提供;7软件在使用前,必须确保无病毒;8使用人在离开前应先退出系统再关机;9任何人未经过他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第二条 监管措施:1由电脑室指定专人负责电脑部管辖范围内所有微机的病毒检测和清理工作;2由电脑室起草防病毒工作计划
2、(含检测周期、时间、方式、工具及责任人) ,报电脑部经理批准后实施;3由各专业负责人和电脑室的专门人员,根据上述作业计划按时(每周最少一次)进行检测工作,并填写检查记录;4由电脑部经理负责对防病毒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硬件保护及保养第三条 基本要求:1除电脑室负责硬件维护的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微机或相关的电脑设备;2硬件维护人员在拆卸微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3硬件维护人员在作业完成后或准备离去时,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4各专业负责人必须认真落实所辖微机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5各专业负责人必须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所用的微机及外设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6所有带锁
3、的微机,在使用完毕或离去前必须上锁;7对于关键的电脑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设施以保护电源。第四条 监管措施:1各部门所辖微机的使用、清洗和保养工作,由相应专业负责人负责;2各专业负责人必须经常检查所辖微机及外设的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奖惩措施电脑部决定将电脑的管理纳人对各专业负责人的考核范围。第五条 凡是发现以下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追究责任:1电脑感染病毒;2私自安装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含游戏) ;3微机具有密码功能却未使用;4离开微机却未退出系统并关机;5擅自使用他人微机或外设并造成不良影响;6没有及时检查或清洁电脑及相关外设。第六条 凡发现由于以下情况造成硬件的损坏或丢失的,其损失由当事人如数赔偿:违章作业;保管不当;擅自安装、使用硬件和电气装置。第七条 电脑部将根据检查的结果,按季度对认真执行本规定的专业负责人和系统维护人员进行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附则第八条 本制度中所涉及的电脑设备,包括电脑室电脑设备及由电脑室负责安装的在其他部门的电脑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