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在民用航空器制造、运行、维修和翻修行业中从事无损检测(NDT)工作的人员资格鉴定与认证的最低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使用液体渗透检测(PT)、磁粉检测(MT)、涡流检测(ET)、超声检测(UT)、射线照相检测(RT)、红外热像检测(IRT)和目视检测(VT)的NDT方法检测或验收材料、产品、零件、组件和分组件的人员;也适用于直接负责NDT技术的人员、NDT技术外部审核人员以及NDT技术培训人员。本标准不适用于除上述人员外的NDT管理人员,也不适用于从事NDT技术开发的研究人员,即使他们开发的技术随后被认证的3级人员批准使用。本标准也适用于使用其他无损检测方法的人员资格鉴定与认证。这些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声发射检测、中子射线照射检测、渗漏检测、全息照相检测或错位散斑干涉检测等。对于这些方法的培训、经历以及考试的要求,可以由民航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与认证委员会或被授权的工程机构根据本标准制定。使用某种直读式仪器执行特定检测的人员不要求按本标准进行鉴定与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