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日常检查规定第一条 目的: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第二条 范围:1工作检查2生产操作检查3自主检查4外协厂商质量管理检查5质量保管检查6设备维护检查7厂房安全卫生检查第三条 检查的频率:依检查范围的类别,及对产品质量影响的程度而定。第四条 检查的项目:依检查范围的类别,详细制订实施要点。第五条 检查资料的回馈:要转知有关单位研讨改进,并作为下次检查的依据。第六条 实施单位:质量管理部成品科及有关单位。第七条 实施要点:1工作检查(1)必须由各单位主管配合执行(2)频率:正常时每周一 l 次,每次 2 一 3 人,但至少每月 1 次;新进人员开始时每周 1 次,至其热练后,与其他人员一样,依正常时的频率; 特殊重大的工作则视情况而定。2生产操作检查频率,每周 3 次,每次 2 人。3自主检查频率对每个检查站每 23 天检查一次,并视情况调整。4外协厂商质量管理检查(1)质 t 管理部成品科会同有关单位人员,不定期巡回检查各协作厂商、原料供应商,加工厂商。(2)外协厂商质量管理检查表。5质量保管检查(1)原料、加工品、半成品、成品等。(2)频率:每周 1 次。(3)质量保管检查表。6设备维护检查频率:每周 2 次,每次 23 个设备。7厂商安全卫生检查频率:每周 1 次。第八条 为本规定经质量管理委员会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