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检查制度第一条 目的:为避免因员工的疏忽而导致不良的影响,使全体员工重视质量管理,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检查的频率依检查范围的类别,以及对产品质量影响的程度而定。第三条 检查的项目依检查范围的类别而定,详见实施要点。第四条 检查资料的回馈要转发有关单位研讨改进,并作为下次检查的依据。第五条 实施单位质量管理部成品室及有关部门。第六条 工作检查:1必须由各单位主管配合执行。2频率:(1)正常时每周一次,每次 2 人至 3 人,但至少每月 1 次。(2)新进人员开始每天 1 次,至其熟练后,与其他人员一样,依正常时的频率。(3)特殊重大的工作则视情况而定。3工作检查如表所示(略) 。第七条 生产操作检查频率:1每周 3 次,每周 2 人。2检查人员填写生产操作检查表。第八条 自我质量控制检查频率:1对每个检查站每 2 至 3 天检查 1 次,并视情况加以调整。2检查人员填写自我质量控制检查表。第九条 外部协作厂商质量管理检查:1质量管理部成品室会同有关单位人员,不定期巡回检查各协作厂商、原料供应商、加工厂商。2检查人员及时填报外部协作厂商质量管理检查表。第十条 质量保管检查:1原料、加工品、半成品、成品等。2频率:每周 1 次。第十一条 设备维护检查频率:1每周 2 次、每次 2 至 3 个设备。2检查人员填写设备维护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