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管理制度为了加强面包车的管理,节省运输费用开支,特作如下规定:一、面包车由厂办公室统一管理和安排使用。二、鉴于业务需要,原则上作接待客户及协作单位之用,并作厂级领导公务用车。三、各部室、车间如因生产经营需要使用面包车,应提前一天填写“使用车辆登记表” ,并经厂主管领导签名后,交给办公室安排使用。非厂级领导如无接待任务或带货,一般不安排使用面包车。四、为了节约开支,要求各级领导配合,力求安排正常工作日用车,休息日、节假日使用面包车,使用部门须持“使用车辆登记表”经厂长签名后交由办公室安排。司机以“使用车辆登记表”为依据,填报加班表。五、在上班时间员工因工伤或患急病,要送医院紧急治疗的,均可以
2、先用车,事后补办手续。六、外单位如借用面包车,须经厂办公室同意后才能办手续借出。七、厂领导用车由办公室协调安排。八、因公载货用车(货物 40 公斤以上)由厂主管领导签批,办公室安排。九、所有面包车路桥费、保管费由厂主管领导审核,交厂长审批,由财务部报销。十、希各车间、部室切实配合执行以上规定。如违反规定派车的,其费用由派车人自付,如违反规定私自开车的,其费用由司机自付。十一、面包车在晚上和厂休息日,包括节假日,规定放置厂区。十二、面包车出入厂均需进行登记,有关登记工作由保卫部门安排门卫配合做好。十三、凡厂休息日,包括节假日,面包车开出厂,司机必须交给门卫有厂长签名的使用车辆登记表 ,门卫才能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