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 755-1997 对旋式局部通风机技术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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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MT 755-1997前言对旋式局部通风机是一种高效率、低噪声的局部通风机。该风机经过多年的研究和推广使用,其规格已系列化。因此有必要制定一个标准,为对旋式局部通风机的设计、制造和使用提供依据。本标准以MT 222-1996K煤矿用局部通风机为参照,吸取了其中适合对旋式局部通风机的内容。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凡新研制的或改型的对旋式局部通风机都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科技教育司提出。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起草。本标准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负责解释。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元银、刁文庆、刘拥军。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对旋

2、式局部通风机技术条件MT 755一1997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ontrarotating auxiliary fans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旋式局部通风机(以下简称对旋式通风机)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用隔爆型电动机驱动的对旋式通风机。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 191-9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236-85通风机空气动力性能试验方法GB/T 2888-9

3、1风机与罗茨鼓风机噪声测量方法GB 3836.1-8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GB 3836. 2-8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隔爆型电气设备“d“GB/T 6388-86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T 9438-88铝合金铸件技术条件GB/T 10111-88利用随机数般子进行随机抽样的方法GB/T 13306-91标牌GB 13813-92煤矿用金属材料摩擦火花安全性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JB 2759-80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JB/TQ 339-84通风机产品外观质量与清洁度JB/T 6445-92通风机叶轮超速试验方法JB/T 6886-93通风机涂装技术条件MT 113-1995

4、煤矿井下用聚合物制品阻燃抗静电性通用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MT 222-1996煤矿用局部通用机ZB J72 038-90通风机焊接质量检验ZB J72 039-90通风机铆焊件技术要求ZB J72 042-90通风机转子平衡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对旋式局部通风机具有旋转方向相反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叶轮的局部通风机。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1997一12一30批准1998一06一01实施MT 755一19973.2压入式对旋局部通风机使新鲜风流通过通风机送入局部通风地点的对旋式局部通风机(以下简称压入式对旋通风机)。3.3抽出式对旋局部通风机使乏风通过通风机抽出并排放的对旋式局部通风机(以下

5、简称抽出式对旋通风机)。4要求4.1一般要求4.1.1对旋式通风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或按供需双方协议要求进行制造。4.1.2对旋式通风机所用材料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自制件、外协件应检验合格后才能装配,外购件应具有合格证并经验收后方可使用。4.1.3对旋式通风机的机号以叶轮直径的分米数冠以符号“No“表示。其机号与直径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对旋式通风机机号和叶轮直径机号No叶轮(叶片外缘)直径nlnl一机号叶轮(叶片外缘)直径n盯1l13. 153.554. 04.254.54. 755.05. 35.66. 0315355400425450475500530

6、5606006.36. 77. 17. 58. 08. 59.09. 5p10. 06306707107508008509009501 000注:带,l”为优先选用机号4. 1.4对旋式通风机一般按水平安装设计,其使用寿命不少于4a,且第一次大修前的安全运转时间应不少于12 ooo he4.1.5对旋式通风机的传动方式一般为电动机直联传动。4.1.6对旋式通风机主要由集流器、叶轮、机壳和电动机等部分组成。4.1.7叶轮一般采用轴流形式,叶片可为机翼型或圆弧板型。4.1.8机壳为圆筒形,并在机壳的适当位置设置供吊挂安装用的孔或钩,也可装滑架。4.1.9对旋式通风机的连接尺寸应符合MT 222中4

7、. 3条的规定。4.2安全要求4.2. 1对旋式通风机的电动机电气防爆性能应符合GB 3836.1-83和GB 3836.2-83的规定,并取得国家指定部门颁发的防隔电气设备检验合格证、安全标志准用证。4.2.2制作压人式对旋通风机叶轮叶片的铝合金材料、抽出式对旋通风机叶轮叶片(叶轮和叶片不应采用铝合金材料制造)和壳体(或保护圈)的金属材料,都应按GB 13813的规定,由国家指定部门进行摩擦火花安全性检验,取得检验合格证后方可使用。4.2.3对旋式通风机的集流器、叶轮、机壳等主要零部件为非金属聚合物制品时,其抗静电和阻燃性能应符合MT 113的规定,由国家指定部门进行抗静电和阻燃性能试验,取

8、得检验合格证后方可使用。4.2.4抽出式对旋通风机叶轮与机壳(或保护圈)之间的径向间隙应大于2. 5 mm,210MT 755一19974.2.5抽出式对旋通风机在电动机不转动的条件下,密封安装电动机的隔流腔与大气相通的孔道,向隔流腔内充气,压力为100 Pa,5 min后其压力不得低于30 Pa,4.2.6讨旋式通风机电动机定子绕组的冷态绝缘电阻在额定电压为380 V时,应高于。38 MfZ;额定电压为660 V时,应高于。.66 MO;额定电压为1 140 V时,应高于1. 14 MO,4.2.7对旋式通风机的进气口应加装固定的保护栅,防止粒径大于50 mm的异物进人通风机内。4.2.8对

9、旋式通风机的旋转部件应固定牢固,并具有防止松动的措施。4.2.9对旋式通风机应有接地装置,并具有永久性的接地标志。4. 3质2要求4.3.1对旋式通风机的外观质量应符合JB/TQ 339中除1.7,2. 2条以外的各项规定。4. 3.2对旋式通风机的铆焊件应符合ZB J 72039的规定。4.3.3对旋式通风机用铝合金铸件应符合GB/T 9438的规定。4.3.4对旋式通风机的油漆质量应符合JB/T 6886的规定。4.3.5压入式对旋通风机叶轮与机壳之间的径向间隙应为叶轮直径的1. 5%0-3. 5%004.3.6对旋式通风机组装后进行整机和分级机械运转试验,运转应平稳、无异常声响。有轴承箱

10、的对旋式通风机,其轴承温升不得超过40 C,4.3.7对旋式通风机电动机的最大输出功率应不大于额定功率的95%,4.3.8产品性能:4.3.8.1对旋式通风机应进行空气动力性能试验,并绘出空气动力性能曲线。4.3.82对旋式通风机应有稳定的空气动力性能。在工作区域内,其性能曲线应平滑。4. 3-8. 3压入式对旋通风机的最高全压效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压入式对旋通风机的最高全压效率机号全压效率笔No5. 0No5. 04.3.8.4匕4.3.8.5抽出式对旋通风机其静压效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抽出式对旋通风机的静压效率机号静压效率蕊N05. 0No5. 0在额定转速下,在经济工作区域内,批

11、量生产的对旋式通风机的实测空气动力性能曲线与产品说明书或企业标准给定的性能曲线对比,应符合下述规定:a)在规定的流量下,所对应的全压或静压偏差为士8%;b)压入式对旋通风机全压效率偏差不得低于其对应点效率的5%;抽出式对旋通风机静压效率偏差不得低于其对应点效率3%04.3.9对旋式通风机应进行噪声测量,绘制A声级噪声特性曲线,并在产品说明书和企业标准中标出在最高效率工况点时出口部位的比A声级L-和机壳噪声的平均A声级Lq。其在最高效率工况点的比A声级LSA应符合下述规定:。)当机号小于或等于No5. 0时,Lsn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成批生产时,每2

12、年进行1次,d)产品停产1年后,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f)国家技术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6.3.3抽祥批量生产的产品,样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按GB/T 10111的规定进行随机抽样,样本应不少于2台。样品应不少于2台。上级或技术监督部门的抽样方案,由上级或技术监督部门确定。6.3.4判定原则根据抽样检验结果,若主要检验项目(风量、全压(静压)、效率、噪声、电动机最大输出功率、电动机定子绕组冷态绝缘电阻、抽出式对旋通风机径向间隙、抽出式对旋通风机隔流腔压力、振动速度有效值)有1项不合格或一般检验项目(外观、压入式对旋通风机径向间隙、机械运转、叶

13、轮动平衡品质、叶轮超速等)有2项不合格口则应另取1台样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MT 755一1997口口口。6.4对旋式通风机新产品应由国家煤矿防尘通风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按本标准进行型式检验,合格后发给合格证。7标志、包装、运翰、贮存了.1标志71.1每台对旋式通风机应在外壳明显部位固定产品铭牌,并有叶轮旋转方向和风流方向标志、凸纹防爆标志“Ex“、安全标志“MA“、接地符号和其他标志。7.1.2产品铭牌应符合GB/T 13306的规定,其材质应为铜或不锈钢,铭牌上应包括下列内容:a)产品名称、型号;b)产品主要技术参数:风量范围,全压范围,电动机额定功

14、率、额定电压、额定电流、转速,重量等;c)制造厂名称和商标;d)出厂日期和出厂编号;e)右上方有明显标志“Ex“,f)隔爆标志,“dl“,防爆合格证号和安全标志编号;抽出式对旋通风机还应有摩擦火花安全性合格证号;9)电动机接线方式,绝缘等级。7.1.3标牌上的字迹应清晰、耐久,标牌的固定应牢固、可靠。7. 1.4包装、贮运和收发货标志应符合GB 191和GB/T 6388的有关规定。72包装7.2.1产品的包装应符合JB 2759的要求。7.2.2包装箱内应附有装入防潮口袋内的下列文件:a)装箱单;b)产品合格证;c)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7.3运输和贮存7.3.1产品运输方式不限,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雨淋和受潮。7.3.2产品应贮存在防雨淋、通风良好、无腐蚀性气体的地方。7.3.3在需方遵守产品的保管、使用、安装、运输等规定的条件下,从供方发货之日起1年内,产品确因制造质量问题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供方应免费为需方修理或更换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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