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MT/r 366一94煤矿水中可溶性固体的测定方法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质量法测定水中可溶性固体本标准适用于煤矿工业用水、生活用水、地表水和地下水中可溶性固体的测定,其测定范IM在20 mg/l,以上。2方法提要在碳酸钠存在下,水样经蒸干、干燥后所得残渣,扣除碳酸钠质量即为可溶性固体质量3试剂11水:蒸馏水或同等纯度的水。3.2碳酸钠溶液:称取2g碳酸钠(GB 639)溶于100 ml一水中。4仪器和设备4.1分析天平:感量。.1 mg,4.2千燥箱:控温范围,室温至250C;控温准确度士20C,4.3蒸发皿:150 ml4.4移液管:10 ml,准确度士。
2、.04 ml-;100 ml,准确度士0. 16 ml5测定步骤准确吸取100 mL过滤后的水样,于已知质量的蒸发皿中,用移液管准确加人10 mL碳酸钠溶液0.2),置卜水浴上蒸干后,移入干燥箱内,在180士2C千燥90 min,取出,置于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称址。6测定结果的表述可溶性固体含量(mg/L)按下式计算:可溶性固体一竺V m=X 106式中:Ill -试验水样测得的残渣质量,9;rn z一试剂空白测得的残渣质量,9;V一试验水样的体积,ml,i I-算结果取小数点后一位,修约至个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1994一08一31批准1995一05一01实施MT/T 366一947精
3、密度可溶性固体测定的重复性不应超过20 m刃L,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四川煤田地质研究所归口和起草。本标准起草人吴富贤、陈绥泽、许玲。本标准委托四川煤田地质研究所负责解释。煤矿水中可溶性固体的测定方法(MT/T 366-94)编制说明(四川煤田地质研究所)在国内外有关水质分析标准及资料文献中,对水中可溶性固体的提法不尽相同,如溶解性固体(又简称溶固);可溶性固体残渣;固形物等等,但其含义是基本相同的。所谓可溶性固体,通常是指水样经过滤后,在一定温度下蒸发、烘干后所得固体残留物的量。其主要成分为可溶性盐类、某些不溶解但能通过滤器的胶体微粒及微生物等测定可溶性固体
4、,在国内外有关标准及资料文献中,一般均采用重量法,其主要区别在于所采用的烘干温度不完全一致,如烘干温度有103-105C ;105-110C ;150- 180 0C ;180士2等等。由于烘干温度不同,所测得的结果显然也有差异。因此,可溶性固体也可以说是一个规范性的指标。可溶性固体是水质分析和水质评价的重要措标之一,而且它还可作为校对水质分析有关阴、阳离子测定结果的参考指标如前所述,可溶性固体的测定与烘干温度有直接关系,如烘干温度在105左右,水中有机物散失极少,某些盐类的结晶水基本保留,部分以物理形态包裹的水也未完全除去。因此测定时不易达到恒重。当烘干温度在180C左右时,水中有机物部分挥
5、发,重碳酸盐转化为碳酸盐,部分盐类的结晶水及所有以机械方式包裹的水均被除去经综合考虑确定,采用180士2作为测定煤矿水中可溶性固体的烘干温度。测定时加入碳酸钠的试验如果将水样直接蒸发、干燥进行测定,对于那些钙、镁抓化物、硫酸盐含量较高的水样来说,由于在测定过程中可能产生水解、吸水以及结晶水是否完全除去等因素,将给测定结果带来影响。在水样中定量加人碳酸钠(最后将其扣除),使水样中的钙、镁等转化为碳酸盐,则可消除其影响。为此用部分水样进行了加与不加碳酸钠的对比试验。试验结果表明,不加碳酸钠所测得的结果,均高于添加了碳酸钠的测定结果。而且,添加了碳酸钠的测定结果与水样中有关成分经计算后的总合相符。因此,在标准中规定了须定量加人碳酸钠进行测定。2为了考察重量法测定煤矿水中可溶性固体的精密度,采用30件水样进行了重复测定(所用30件水样的可溶性固体含量在30-4000mg八之间),对重复测定结果经统计计算,其标准偏差为12mg/L。考虑到水中可溶性固体含量的波动范围较大,建议将煤矿水中可溶性固体测定的重复性定为不超过20mg/I_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