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MT/T 6 4 9一1997前言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科技教育司提出。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唐山分院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顾少雄、梁金刚。本标准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唐山分院负责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煤用喷射式浮选机技术条件MT/T 649一1997Technical conditions of ,jet flotation cells for coal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喷射式浮选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喷射式浮选机(以下简称浮选机),该机主要用于煤泥(粉)的浮选。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
2、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 1384-88球墨铸铁件GB/T 9439-88灰铸铁件GB/T 13306-91标牌MT/T 652-1997煤用浮选机清水性能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3技术要求3门基本要求3.1.1产品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3.1.2外购件和协作件应有合格证明书,并经制造厂技术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装配。3.2浮选机的主要霉部件3.2.1喷嘴喷出口部分材料为硅铝808。代用材料应不低于GB 1348规定的
3、QT 500-7之要求。3.2.2喷嘴的使用寿命不小于12 000 h,3.2.3伞轮材料采用GB/T 9439规定的HT15。制造。3.2.4刮板刮泡边每米长度的直线度偏差应不大于3 mm,3.3槽体3.3.1焊缝不应渗漏水。3.3.2焊后各接合面平面度偏差每米范围内应不大于2 mm,3.3.3端部接合面对底面的垂直度偏差每米范围内应不大于2 mm,13.4溢流堰每米槽长的直线度偏差应不大于3 mm,3.3.5焊接后两对角线长度差应不大于对角线长度的3/1 00003.3.6两侧溢流堰对地脚平面的高度偏差均应不大于3 mm,3.3.7两侧溢流堰的平行度偏差与溢流堰长度的比值应不大于3/1 0
4、00,3.4浮选机组装3.4. 1上伞轮之间的间隙应为20士2 mm3.4.2下伞轮端面距离槽底的距离应为140士5 mm,3.4.3刮板轴应组装在同一中心线上,转动灵活。刮板刮泡边距溢流堰的边缘为3-6 mm,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1997一11门0批准1998一04一01实施MT/T 649一19973.4.4充气搅拌装置组装后应达到下述要求:a)充气搅拌装置各接合面不得有漏气现象。b)充气搅拌装置对地脚平面(或槽底平面)的不垂直度偏差应不大于4 mm,3.4.5液面控制机构要求运转灵活。3.4.6外露的电动机联轴节和链轮连接处必须有安全防护。3.5外观质f要求外露表面应喷涂防锈漆,要求
5、均匀,无裂纹、脱皮、气泡和流痕等缺陷。36整机清水试验性能清水试验性能应符合MT/T 652表1中的1-6和8-10各项之要求。4试验方法4.1用常规试验方法检验第3.2.1条和3.2.3条中的材质要求。4.2用钢丝拉线法检验第3. 2.4条、第3.3.4条、第3.3.5条、第3. 3. 7条和第3.4.4条b)项之要求。4.3用平尺、塞尺检验第3.3.2条和第3. 3. 3条之要求。4.4用水准仪检验第3. 3. 6条之要求。4.5用钢板尺检验第3.4.1条、第3.4.2条和第3.4. 3条之要求。4.6用火焰法检验第3.4.4条a)项之要求。4.7用目测方法检查第3. 3.1条、第3. 4
6、. 5条、第3. 4. 6条和第3.5条之要求4.8清水性能试验按照MT/T 652中的有关规定进行。5.1检验规则出厂检验5.1.1产品应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逐台检验。检验合格并发合格证后方准出厂。5.1.2产品出厂检验项目见表1,5.1.3出厂检验以不合格项目数不多于2项为合格。亦可按制造厂与用户的合同规定判定。5.2型式检验5.2-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正常生产时,每生产10台从出厂检验合格品中至少应抽出1台进行一次检验;产品停产z年后,恢复生产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
7、有较大差异时;一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枣时5. 2 2型式检验项目见表1表1检验项目检验项目所在条款出厂检验型式检验。验项目所在条款出厂检验型式检验3.2. 13. 2. 23. 2. 33.2143. 3(七项)3. 4. 13.4. 2丫丫丫丫侧丫侧侧丫了训一3.4珍丫丫侧侧丫了丫丫了丫丫注. .1,表示检验项目,“一”表示不检验项目MT/T 649一19975.2.3型式检验要求以下项目(见MT/T 652)必须合格:清水最大通过量;单位充气量;充气均匀系数;充气混合系数;循环电动机实际输出功率。同时,其他项目中的不合格项目数不应多于2项,否则为不合格。6标志、包装、运翰、
8、贮存6.1标牌应固定在醒目的位置,并应符合GB/T 13306之规定。标牌应包括下列内容:产品型号、名称;制造厂名称;出厂编号、制造日期;主要技术参数。6.2随机文件应用塑料袋封装并固定在包装箱内,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装箱单;安装使用说明书;易损件(叶轮、定子)图样。6.3产品的包装和发货应符合陆路和水路运输时的要求。6.4外露加工面和内部加工面均应涂防锈油,并用油纸或塑料布包扎,外露管接头和电动机用塑料布包扎。6.5电气设备和小型零件应装人包装箱,包装箱要牢固并有防雨、防潮措施。6.6包装箱外壁上和裸装的槽体上应有明显的文字标志,其内容包括:收货单位和地址;产品型号、名称;制造厂名称、地址,出厂编号和制造日期;净重、毛重、箱号、外型尺寸和起吊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