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微波烹调器具(以下简称微波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标称微波频率2450MHz、额定微波输出功率1kW以下的微波灶,也适用于组合式、多功能复合型等型式的微波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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