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窗纱的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防止蚊虫与扬尘侵入、供建筑物和卫生设施上使用的窗纱。包括玻璃纤维、合成纤维(聚乙烯、涤纶、尼龙)等非金属材料,以及不锈钢、铝合金、低碳钢等金属材料;用于纱窗、纱门、菜厨、菜罩、蝇拍、捕虫器等;工作温度不宜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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