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 T 3208-1998 鱿鱼干.pdf

上传人:王申宇 文档编号:70482 上传时间:2019-07-08 格式:PDF 页数:3 大小:175.3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SC T 3208-1998 鱿鱼干.pdf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SC T 3208-1998 鱿鱼干.pdf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SC T 3208-1998 鱿鱼干.pdf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SC/T3208-199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鱿鱼干 Dried squids SC/T 3208-1998 本标准适用于鲜鱿鱼(squids)经剖腹,去内脏、眼球,干燥,整形加工 而成的生干品。 1 规格指标(见表1) 鱿鱼干躯干长度测量方法如下图所示。 表1 cm 项目 特等品 一等品 二等品 三等品 鱿鱼干长度 不少于 (以躯干长计) 25 20 14 9 2 技术要求 21 感官指标(见表2) 表2 项目 一级品 二级品 三级品 形态 体形完整、匀称呈扁平 薄块状、肉腕无残缺,肉体 洁净、无损伤 体形基本完 整、匀称呈扁平薄 块状、肉腕允许略 有残缺,肉体洁净 允许略有损伤 体形

2、不够完 整匀称,肉腕有残 缺肉体有损伤,允 许部分断头 色泽 呈黄白色或粉红色,半 透明,略有白霜 呈粉红色或 肉红色,半透明, 霜薄 呈暗红色或 暗灰色,不透明, 霜多 肉质 肉质结实、肥厚 肉质稍松软、较薄 肉质松软、较薄 气味 呈鱿鱼特有香味,无异味或霉味 其它 体表无尘砂等杂质附着,无霉斑、蛀虫现象 22 理化指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19870820批准 19881001实施 SC/T3208-1998 221 水分 水分含量不超过20%。 222 盐分 盐分含量,以氯化钠计,不超过2.0%。 3 检验规则 31 取样方法 311 同一来源的原料生产的产品,以大小分级后组成批。

3、312 产品按批号,在 20 箱以内,每 5 箱抽检 1 箱;未满 5 箱则以 5 箱计 算; 20箱以上,每多1至20箱应加抽检1箱。 313 每箱按上、中、下不同位置取三份检样,把各箱取出的检样混合作为 原始试样,每批产品的原始试样应不少于250g。 32 检验方法 321 净重检验 将被检抽出件逐件称重,求得每件的实际净重,其允许偏差为净重规定值 的 1%。被检抽出件的总平均净重不得低于标志重量,否则,即判定该产品净重 不符。 322 规格检验 在开检的抽出件中,每箱用目测择出最小个体的鱿鱼1020条(视具体产 品的个体大小酌情增减) ,测量其躯干长。 被检测件中,不得有混级现象。 32

4、3 感官检验 将被检抽出件平摊于白搪瓷盘内,通过视觉、嗅觉、手感等器官感觉检验 判别。 324 水分含量测定 按GB 5009.31985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执行。 325 盐分含量测定 3251 试剂 a. 0.1N硝酸银标准溶液。 b. 10%铬酸钾溶液。 3252 试样制备 称取充分切碎的样品 25g(称准至 0.001g)置于 50mL 的坩埚中,以小火炭 化至能用玻棒全部压碎为止(可加少量橄榄油加速炭化) 。加少量热蒸馏水,用 玻棒研磨,使可溶物充分溶解,然后用蒸馏水完全地将炭化物转移到 200mL 容 量瓶中,冷却后用蒸馏水定容至刻度,摇匀,将溶液过滤到干燥的烧杯中,即 为样品液

5、。 3253 试验步骤 用移液管准确移取样品液 25mL 于 250mL 的三角瓶中,加 1%铬酸钾溶液 0.5mL,在不断振荡下,用 0.1N 的硝酸银标准溶液滴定至溶液初呈桔红色,记 下耗去硝酸银标准液的毫升数。 空白试验,准确移取蒸馏水 25mL,按上述方法测定,记下耗去硝酸银的毫 升数。 上述滴定在pH6.510.5的环境下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19870820批准 19881001实施 SC/T3208-1998 3254 结果计算 盐分含量(以氯化钠计,%)按下式计算。 100 200 25 0585 . 0 ) ( (%) 2 1 = W V V N 氯化钠 式中:N硝

6、酸银标准溶液的当量浓度; V 1 滴定样品液消耗硝酸银标准溶液的体积,mL; V 2 滴定蒸馏水消耗硝酸银标准溶液的体积,mL; W试样重量,g; 0.05851N硝酸银标准溶液1mL相当于氯化钠的克数。 33 检验结果的评定 331 产品由生产单位或有关部门进行检验,收货单位有权进行核验。 332 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可再加倍重新复验,如仍不符合要 求,则断定整批产品为不合格。 4 包装、标志、贮存、运输 41 产品可采用纸箱、木箱包装,内衬防潮纸或竹叶,每件净重为20、40kg, 包装必须牢固、严密,应趁热包装。 42 每件包装品外应有牢固的标志。内容包括:品名、规格、质量等级、净 重、生产单位、批号和其它需要注明的事项。 43 每批产品都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品名、质量等级、产品符合本 标准的证明,检验员代号。 44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处,防止受潮,有害物质的污染和其它损害。 45 运输中的要求与贮存相同,装卸时应防止机械损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19870820批准 19881001实施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农牧渔业部提出,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福建省水产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吴成业、陈梅、叶玫、颜清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标准规范 > 行业标准 > SC水产行业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