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虾酱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毛虾(Acetes shrimp)、糠虾(Mysis)、磷虾(Euphasia)等小型虾为原料,经加盐发酵等工序制成的虾酱。以虾头为原料或添加其他辅料制成的虾酱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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