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用多维气相色谱的方法测定成品汽油或汽油调合组分中的饱和烃、烯烃、芳烃和苯含量。本标准适用于终馏点不高于210的石油馏分中饱和烃、烯烃、芳烃和苯含量的测定。浓度范围适用于烯烃体积分数0.570,、芳烃体积分数180,和苯体积分数0210的石油馏分或成品汽油。超出该含量范围的样品该方法也能测定,但没有给出精密度数据。对馏程符合本标准要求、由其他非常规原油如页岩或油砂加工得到的汽油产品或由非石油矿物燃料合成加工的烃类燃料本标准也同样适用,但未给出精密度数据。有些汽油样品含有醚类或醇类含氧化合物组分,也可能含有多种含氧化合物组分。醚类化合物随烯烃组分出峰,醇类化合物则随非苯芳烃组分出峰。此时应根据相关试验方法如(SHT 0663)测得的含氧化合物的类型及含量对按本标准试验步骤测定的烃组成结果进行必要的校正。本标准不适合测定除苯外的各烃族中的单体组分含量。本标准采用国际单位制SI单位。本标准没有对所涉及到的所有安全问题提出建议。因此,在使用本标准前,用户必须建立适当的安全和保护措施并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