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标准规定了用毛细管气相色谱仪测定发动机油挥发度的方法。12本标准适用于测定在371时发动机油的挥发度。本标准也适用于126371之间任意温度点油品挥发度的测定。本标准适用于样品的初馏点高于126或第一个校正组分的沸点低于试样的初馏点,且终馏点低于615或校正混合物中最后一个正构烷烃沸点高于试样的终馏点的润滑油基础油样品。通过使用某些仪器和色谱柱,有可能扩展方法的适用范围。13本标准采用模拟蒸馏方法的原理。14本标准可用于润滑油基础油及含有复合添加剂的成品润滑油。这些复合添加剂通常含有在本方法实验条件下无法从色谱柱中流出的高分子量非挥发性组分。在本方法所用的计算公式里,假定样品中的所有组分都能从色谱柱中流出,并且以相同的响应因子被检测。但如果样品中存在非挥发添加剂时,这一假定将不成立。此时,所得结果与使用内标测定未流出物质的SHT 0695测定方法相比将会有大的偏差,因此本方法直接以样品的面积百分比来表示挥发度。15本标准采用国际单位制(SI)单位。16本标准没有对所涉及到的所有安全问题提出建议。因此,在使用本标准以前,用户应建立适当的安全和保护措施并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