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标准规定了轻质石油馏分中各种挥发性含硫化合物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石油馏出液、车用汽油(包括含有含氧化合物的汽油)以及其他在常压下终馏点不大于230的石油馏分。本标准可测定的质量分数范围根据样品类型和所使用的仪器而变化;多数情况下,本标准适用于测定单个含硫化合物硫质量分数在01 mgkg100mgkg的样品。12本标准并不旨在对所有单体含硫化合物进行定性。在方法规定的测定范围内,检测器应对硫线性响应且所有单体含硫化合物对硫均为等摩尔响应,对未定性和已定性的单体含硫化合物均可进行定量测定。然而,许多活泼的含硫化合物,如硫化氢、甲硫醇的质量分数在取样和分析过程中会发生改变。样品的总硫质量分数可通过测得的单体含硫化合物硫质量分数累加估算,但本标准不作为测定总硫质量分数的首选方法。13本标准使用国际单位制(SI)单位。14本标准没有旨在提到某些危险性的材料、操作、设备及与此有关的所有安全问题。因此,用户在使用标准之前,应建立适当的安全和防护措施,并确保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