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电子产品的分类与代码。电子产品包括:电子系统、雷达、导航、电子对抗、通信、广播电视、电子计算机、电子医疗及电子仪器等设备;电阻器、电容器、电感器、接插件、印制板、开关、变压器和继电器等元件;电子管、半导体分立器件、半导体集成电路和微型组件等器件;以及电子材料、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及行业电子产品等。本标准适用于电子工业经济信息管理信息交换及经济统一核算,供科研、生产、规划、计划、统计、会计、业务等工作使用。本标准是电子工业经济信息系统的重要基础标准,是各电子经济信息系统进行信息交换的共同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