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消费类和专业用音频和视听设备的数字音频部分音频特性的基本测量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音频带宽近似于以数字数据形式处理音频信息的系统采样频率一半的设备。例如CD唱机、DAT录音机、数字放大器,数字声广播接收机和带数字声的电视广播接收机等。注:1本标准给出的是对数字输入-模拟输出的测量方法,它主要基于32kHz及以上的采样频率。2关于数字输入-数字输出、模拟输入-数字输出和模拟输入-模拟输出系统的测量在考虑中。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