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测量电量用的等效时间取样示波器。注:在低速扫描时,有些等效时间取样示波器也可以按实时取样方式工作。本标准也适用于:多踪取样示波器(当符合1.1 条规定时);带可拆卸或不可拆卸部件(例如:可置换的插入单元,探极)的取样示波器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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