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于数据交换用统一标识组织的结构(见第一篇);b. 国际代码指示符(ICD)的管理要求。该指示符是用来指定数据交换中标识组织用的代码系统(见第二篇)。本标准对交换用户之间必要的预先协议的有关问题也提出了建议。本标准未规定其实施中要用的标识用的内部规程,文卷组织技术,存储媒体、语言等。本标准未指定在自动消息转换网络内方便的路径,它适用于通过某一系统选行传送的文本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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