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移动机组的型式,型号,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柴油机作为动力机,其配套功率2.228.0kW;配套水泵流量18150m/h、扬程2540m;由柴油机、水泵、过滤装置、施肥装置及可悬挂牵引机架组成的微灌用中小型移动式首部机组。其他有电动机作为动力的中小型移动式首部机组可参照执行。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